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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沒收違法所得怎么處理
1、公安機關、檢察院進行調查,可以依法進行查封、扣押、查詢、凍結。
2、沒收違法所得屬于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指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將違法行為人取得的違法所得財物,運用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強制措施,對其違法所得財物的所有權予以強制性剝奪的處罰方式。違法所得的獲取手段具有違法性。違法所得具有經濟價值。違法所得具有多重性和復雜性。
3、法律分析:應上繳國庫。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安機關的警察有權依法沒收違法犯罪人員的東西,公安機關依法沒收或者收繳的財物,應該上繳國庫。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刑法280條規定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280條的規定: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80條刑事訴訟280條的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法條第一款規定的是選擇罪名,分別規定刑事訴訟280條的規定了兩個罪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80條罪名包括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件罪。
刑法280條情節嚴重認定標準根據刑法第280條第2款的規定,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應當立案。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刑事訴訟280條的規定了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甲系未成年人,因搶劫乙被某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應當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無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場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親屬,所在學校、單位、居住地基層組織或者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代表到場,并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
甲、乙系初三學生,因涉嫌搶劫同學丙(三人均不滿16周歲)被立案偵查。
【答案】:D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偶爾與 *** 發生性行為,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不認為是犯罪。因此甲的行為不認為是犯罪,A項錯誤。
/6甲因搶劫被某縣公安機關依法逮捕,在偵查期間,甲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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