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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詢問證人時間規定
1、法律分析:刑訴法對詢問證人的時間沒有限制性規定,只有對犯罪嫌疑人的傳喚和拘傳的時間規定。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的時間最長不得越過12小時。
2、法律分析:我國刑事訴訟法對有關詢問證人地點、方式、程序、訊問證人筆錄作了規定,但是對詢問證人時間沒有明確規定。一般不得超過12個小時。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警察在詢問犯罪嫌疑人或者證人時,不得超過24小時。如果需要繼續詢問,應當在24小時之內進行訊問,并且重新計算訊問時間。
4、刑訴法對詢問證人的時間沒有限制性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對證人詢問時間也沒有規定。只有對犯罪嫌疑人的傳喚和拘傳的時間規定。《刑事訴訟法》第92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的時間最長不得越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5、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詢問證人不得超過12小時。證人在被詢問時具有一定的自由性,可以到證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在必要時可以通過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詢問證人的時間一般是對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的時間最長不得越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證人詢問時間規定
法律分析: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詢問證人不得超過12小時。證人在被詢問時具有一定的自由性,可以到證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在必要時可以通過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詢問證人不得超過12小時。證人在被詢問時具有一定的自由性,可以到證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在必要時可以通過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詢問證人的時間一般是對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的時間最長不得越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法律分析:刑訴法對詢問證人的時間沒有限制性規定,只有對犯罪嫌疑人的傳喚和拘傳的時間規定。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的時間最長不得越過12小時。
按照規定,對犯罪嫌疑人的詢問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并且不得以連續傳喚的方式變相拘留犯罪嫌疑人。而對證人的詢問,則沒有時間限制。在公安機關詢問犯罪嫌疑人時,要保證最少兩名工作人員在場,并形成筆錄。
刑訴法對詢問證人的時間沒有限制性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對證人詢問時間也沒有規定。只有對犯罪嫌疑人的傳喚和拘傳的時間規定。《刑事訴訟法》第92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的時間最長不得越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刑訴法詢問證人時間的規定是什么的
1、法律分析:刑訴法對詢問證人的時間沒有限制性規定,只有對犯罪嫌疑人的傳喚和拘傳的時間規定。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的時間最長不得越過12小時。
2、法律分析:我國刑事訴訟法對有關詢問證人地點、方式、程序、訊問證人筆錄作了規定,但是對詢問證人時間沒有明確規定。一般不得超過12個小時。
3、刑訴法對詢問證人的時間沒有限制性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對證人詢問時間也沒有規定。只有對犯罪嫌疑人的傳喚和拘傳的時間規定。《刑事訴訟法》第92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的時間最長不得越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警察在詢問犯罪嫌疑人或者證人時,不得超過24小時。如果需要繼續詢問,應當在24小時之內進行訊問,并且重新計算訊問時間。
5、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詢問證人不得超過12小時。證人在被詢問時具有一定的自由性,可以到證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在必要時可以通過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詢問證人的時間一般是對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的時間最長不得越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6、在刑事案件的偵查過程中 ,詢問證人是否有時限 ,認識不統一。有的認為 ,刑訴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規定 ,訊問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那么 ,詢問證人更應該按這一規定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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