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民事經濟糾紛訴狀范本怎么寫?
民事經濟糾紛起訴狀,這樣寫更明了!標題與當事人信息:先寫“民事起訴狀”,然后分別列出原告和被告的全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確保信息準確無誤,方便法院聯系。訴訟請求:明確寫出你的訴求,比如要求被告支付多少款項、賠償哪些損失等。訴求要具體、明確,不要模糊不清。
涉及到民事經濟糾紛的起訴狀,首先要將原告人和法定代表人以及被告人和法定代表人在起訴書上面說明清楚,然后再加按鈕和訴訟請求說明陳述,并且還需要向法院進行提供證據以及證據來源,最終交由并進行審核 *** 。
經濟糾紛的上訴狀要居中先寫標題,對上訴人、被上訴人的詳細信息進行介紹,正文的內容包括上訴請求、提出上訴的事實和理由,對證據及證據的來源進行簡單介紹,結尾是上訴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的簽名和上訴時間。
書證×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合同經濟糾紛起訴書怎么寫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系方式。請求事項:詳細說明向法院起訴的目的。事實和理由:闡述起訴或主張的事實依據及法律依據經濟糾紛起訴書快遞,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
- (1) 起訴狀:需準備起訴狀若干份,包括被告人數加一,以及可能的第三人。- (2) 原告身份信息:個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經濟糾紛起訴書快遞;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身份證復印件。- (3) 被告企業公示信息:自行查詢并準備。- (4) 證據材料:包括買賣合同復印件等,自行準備。
合同經濟糾紛起訴書寫法如下:管轄權: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必須明確),原告住所地,協議管轄。
因經濟糾紛、合同糾紛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書面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起訴書作為原告主張訴訟請求及依據的事實和理由的直接體現,必須載明以下事項:(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一般來說,經濟糾紛應訴書要按照下述格式來寫:首先要寫清楚應訴人及其代理人、被告人及其代理人的個人信息,正文要寫清楚案由是什么、具體訴訟請求和事實及理由,最后此敬所在法院,最后應訴人寫上日期和簽字即可。
經濟糾紛案起訴書模板
1、民事起訴狀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系方式。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系方式。請求事項:詳細說明向法院起訴的目的。事實和理由:闡述起訴或主張的事實依據及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
2、原告:xxx,女,漢族,xxxx年xx月xx日生,文化程度XX,工作單位XX,職位XX,住址:___.被告:xxx,男,漢族,xx年xx月xx日生,中專學歷,工作單位XX,職位XX,住址:___.請求事項:判決被告償還欠款人民幣xxx元及相應利息xxx元。判決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3、內容如下:原告:xxx,女,xxxx年xx月xx日,漢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位,住址:___.被告:xxx,男,xx年xx月xx日,漢族,中專,工作單位,職位,住址:___.請求事項:判決被告償還欠款xxx元及利息XXX元。判決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4、寫起訴書注意事項:文書名稱“民事起訴狀”,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況。原告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況的寫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項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寫,但必須寫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稱與住址或所在地址。因為“有明確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條件之一。
5、合同經濟糾紛起訴書寫法如下:管轄權: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必須明確),原告住所地,協議管轄。
6、經濟糾紛,欠錢不還的起訴書寫法如下: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請求被告償還欠款的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有關欠錢不還的證據和來源,其中有證人的,應當提供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起訴書怎么寫經濟糾紛欠錢不還
1、經濟糾紛經濟糾紛起訴書快遞,欠錢不還的起訴書應當這樣寫: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請求被告償還欠款的訴訟請求經濟糾紛起訴書快遞,訴訟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有關欠錢不還的證據和來源經濟糾紛起訴書快遞,其中有證人的,應當提供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2、經濟糾紛,欠錢不還的起訴書寫法如下: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請求被告償還欠款的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有關欠錢不還的證據和來源,其中有證人的,應當提供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3、法律分析:調查對方的經濟狀況,針對對方借錢的事情收集有效證據。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