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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別人家把人打成輕微腦震蕩能不能判刑
1、法律分析:輕微腦震蕩是夠不上輕傷的,不追究刑事責任。是一般的治安案件,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若構成輕傷以上的,打人的人會涉嫌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法律分析:打人造成受害人出現腦震蕩的,首先要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其次如果經鑒定輕傷以上傷情的,要承擔刑事責任。不構成輕傷的,承擔治安處罰責任。
4、打人造成輕微腦震蕩怎么判刑打人造成輕微腦震蕩的判刑方式如下:(1)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毆打他人的以及屬于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2)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以及五百元以下罰款。
5、一般來說,打成腦震蕩屬于輕微傷,不構成犯罪,不會判刑,但應當給予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是一種特別程序。關于其特...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強制醫療程序。《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2款規定:“公安機關發現精神病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應當寫出強制醫療意見書,移送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的或者在審查起訴過程中發現的精神病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醫療的申請。
但是這種人作為精神病人,其刑事責任能力畢竟又有所減弱,因此,我國刑法規定對這種人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另外,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作為一種非自愿性強制治療,是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的特別程序。
年《刑事訴訟法》第五編新增了四個特別程序,分別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逸、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
在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中,公安機關發現可能屬于此類精神病人、且實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行為時,應對其進行精神病鑒定。這一程序旨在確保對這些特殊群體的適當處理,以維護社會安全。
存疑不起訴和絕對不起訴有什么區別
法律分析:絕對不起訴人民檢察院沒有自由裁量權,只要具有刑訴法第15條規定的情形,只能作出不起訴;作出絕對不起訴的原因是不應或無法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即人民檢察院沒有或喪失追訴權。
存疑不起訴和絕對不起訴的區別如下:絕對不起訴是不應追究刑事責任,而存疑不起訴是因為證據不足,暫時不起訴,之后如果有相關證據,人民檢察院還可能再次提起公訴。
法律主觀:存疑不起訴和絕對不起訴的區別如下:絕對不起訴是不應追究刑事責任,而存疑不起訴是因為證據不足,暫時不起訴,之后如果有相關證據,人民檢察院還可能再次提起公訴。
法律分析:(1)絕對不起訴,指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起訴,其具體條件是:情節顯著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