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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糾紛如涉及不動產的,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1、黃慧玲律師解析離婚訴訟不動產:雖然離婚案件涉及不動產財產分割離婚訴訟不動產,但由于本案是以離婚為前提而包含不動產分割離婚訴訟不動產的離婚訴訟不動產,所以應根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確定管轄離婚訴訟不動產,即由被告文某的住所地法院管轄。當然,如果夫妻雙方已經根據法院判決離婚或者協議離婚,而僅僅以涉案房地產分割為訴訟內容,則應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的專屬管轄原則。
2、因此,離婚后財產糾紛除涉及民訴法司法解釋第17條情形以外的,應當按照婚姻家庭糾紛管轄原則確定管轄法院,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一般地域管轄的規定處理。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基層法院管轄。
3、雖然離婚案件涉及不動產財產分割,但由于案件是以離婚為前提而包含不動產分割的,所以應根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確定管轄。如果夫妻雙方已經根據法院判決離婚或者協議離婚,而僅僅以涉案房地產分割為訴訟內容,則應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的專屬管轄原則。
不動產登記后離婚怎么辦理流程?
不動產登記后離婚辦理流程是攜帶以下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離婚起訴狀。當然也可以到法院口頭起訴,法院會做相應的記錄。夫妻婚姻關系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原告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夫妻共同財產清單。
房產證離婚 去名字流程: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攜帶相關證件和資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去名: 身份證(及復印件); 離婚協議書 ; 離婚證以及能說明屬婚后 夫妻共有財產 的資料; 房屋產權變更 登記申請表 ; 房屋所有權證 。
攜帶相關證件和資料,前往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房產分割手續。提交資料后,工作人員會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房產分割登記。繳納相關費用并等待辦理完成 在辦理過程中,可能需要繳納一定的手續費、工本費等。
帶上五證正本及復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去名;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房產證去名名的,并提交資料;工作人員審核提交的材料,審核完畢再去相關窗口辦理;符合去名的,會去掉名字,并發放新的產權登記證書。
離婚后分割房產糾紛,是否適用不動產專屬管轄
1、離婚后財產糾紛,即便涉及房屋等不動產的,也不適用不動產專屬管轄,而是適用一般管轄,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是,當事人約定管轄的除外。
2、不動產糾紛屬于專屬管轄,但是應當限定在不動產物權糾紛,不動產債權糾紛原則不能適用專屬管轄的規定,但是房屋租賃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除外。
3、綜上所述,離婚后涉及房產糾紛的案件管轄權主要遵循不動產所在地原則,但若離婚協議中包含有涉及合同或其他財產權益的條款,則當事人可以協商選擇管轄法院,只要確保選擇不違反法律規定的管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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