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云南省高院量刑指導意見書,以及云南省量刑規范化意見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常見量刑指導意見在哪里可以查詢
- 2、最高院量刑規范化意見的內容是怎樣進行規定的
- 3、最高院量刑規范化最新意見是什么
- 4、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2022
- 5、量刑規范指導意見2022
- 6、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還在適用嗎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常見量刑指導意見在哪里可以查詢
您好,您可以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上查詢常見量刑指導意見。網址為:。您可以點擊“案件審理”,然后點擊“量刑指導意見”,就可以查詢到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常見量刑指導意見。此外,您還可以在各地的法院網站上查詢量刑指導意見,以及在國家司法部門的網站上查詢量刑指導意見。
最高院量刑規范化意見的內容是怎樣進行規定的
為深入推進量刑規范化改革,進一步擴大量刑化范圍,根據刑法、刑事司法解釋等相關規定,結合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八種常見犯罪的量刑。 (一)危險駕駛罪 1、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可以在一個月至兩個月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危險駕駛行為等其他影響犯罪過程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對于醉酒駕駛機動的被告,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準確定罪量刑。對于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與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于刑事處罰。 (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T176) 1、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副對內確定量刑起點: (1)犯罪情節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副對內確定量刑起點。 條文再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以上二十萬以下罰金; (2)達成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條文再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以下罰金。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非法吸收存款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三)集資詐騙罪(T192) 1、構成集資詐騙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條文再現: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適用欺詐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條文再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條文再現: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集資詐騙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認基準刑。 (四)信用卡詐騙罪(T196) 1、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條文再現: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貳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條文再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條文再現: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信用卡詐騙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認基準刑。 (五)合同詐騙罪(T224) 1、構成合同詐騙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條文再現: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務,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條文再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條文再現: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合同詐騙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認基準刑。 (六)非法持有 *** 罪(T348) 1、構成非法持有 *** 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他 *** 數量大的,可以在七年至九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條文再現: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 *** 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2)非法持有 *** 情節嚴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條文再現: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 *** 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3)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他 *** 數量較大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條文再現: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 *** 數量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七)容留他人 *** 罪(T354) 1、構成容留他人 *** 罪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容留他人 *** 的人數、次數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性罰量,確定基準刑。 (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T359) 1、構成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情節一般,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條文再現: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條文再現: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在量刑起點基礎上,可以根據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的人數、次數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利用本單位的條件,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10%-20%。
最高院量刑規范化最新意見是什么
最高院量刑規范化最新意見是什么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 刑罰 。 2、量刑既要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又要考慮被告個人應負責任的大小,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4、量刑要客觀、全面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 刑法 任務的實現,對于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 量刑的基本方法 量刑時,應在定性分析的基礎上,結合定量分析,一次確定量刑起點、基準刑和宣告刑。 1、量刑步驟 (1)根據基本 犯罪構成 事實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確定量刑()點 (2)根據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數額、犯罪次數、犯罪()等犯罪事實,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根據優先適用的量刑情節對基準刑進行調節,再用其他量刑情節進行調節,確定擬宣告刑; (4)綜合考慮全案情況,根據確定宣告刑的方法對擬宣告刑進行調整,依法確定宣告刑。 2、調整基準刑的方法 (1)具有單個量刑情節的,一般根據各個量刑情節的調節比例,直接對基準刑進行調節 (2)具有多個量刑情節的,一般根據各個量刑情節的調節比例,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減的方法調節基準刑。 對于具有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聾又啞的人活著盲人犯罪, 防衛過當 、避險過當、犯罪預備、 犯罪未遂 、 犯罪中止 , 從犯 、脅從犯和教唆犯等優先量刑情節的,先適用該量刑情節對基準刑進行調節;同時具有前述兩種以上優先適用量刑情節的,應采用連乘的方法調節基準刑。再次基礎上,再適用其他量刑情節進行調節。 (3)被告人犯數罪,同時具有適用于各個罪的 立功 、 累犯 等量刑情節的,先適用該量刑情節調節個罪的基準刑,確定個罪的所應判處刑罰,再依法實行 數罪并罰 ,決定執行的刑罰。 量刑的執行,在法律上意味著自己的利益維護有著具體的規定來約束,不僅體現了法律的規范性,另一方面就是自己的權益維護有著法律上有著一定的支持,所以自己在進行合理處置的時候,應該積極踐行有關的規定,從而減少自己的損失。
[img]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2022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污染環境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
(渝高法〔2018〕119號)
一、指導原則
1. 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量刑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污染環境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2. 寬嚴相濟原則
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3. 懲罰犯罪與修復環境并重原則
量刑應當在體現依法懲治污染環境犯罪的同時,注重引入恢復性司法理念,強化生態環境修復責任的承擔,確保生態文明建設的司法保障機制有效運行。
二、基本方法
量刑時,應當在定性分析的基礎上,結合定量分析,依次確定量刑起點、基準刑、擬宣告刑和宣告刑。
1. 確定量刑起點。根據污染環境犯罪的基本構成事實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 確定基準刑。根據污染環境犯罪行為的違法性、環境污染的程度、后果等不同情節,采用連乘、同向相加、逆向相減的方法確定基準刑。
3. 確定擬宣告刑。綜合考慮全案情況,對調節后的基準刑進行再次調節,依法確定擬宣告刑。
三、基本量刑情節
(一)量刑時要充分考慮各種法定和酌定量刑情節,根據破壞生態環境的程度等全部犯罪事實,依法確定量刑情節的適用及其調節比例。
(二)對于退贓、自愿繳納罰金及生態修復費用、自愿采取補植、增殖放流、義務勞動等方式修復生態環境的,綜合考慮實際履行情況,以及對生態環境的修復程度,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40%。
(三)主觀惡性小,情節較輕,犯罪后確有悔罪表現、積極退贓,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消除污染,賠償損失,積極修復環境,且系初犯,依法不需要判處有期徒刑的,可以判處拘役或者單處罰金。
(四)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符合刑法規定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適用緩刑,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適用緩刑:
1. 曾因污染環境被判處刑罰的;
2. 不予退贓、繳納罰金的;
3. 未積極實施生態環境修復的;
4. 其他不宜適用緩刑的情形。
量刑規范指導意見2022
法律主觀:
對于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綜合考慮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認識能力、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等情況,予以從寬處罰。(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減少基準刑的30%---60%(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減少基準刑的10%--50%上述即為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根據刑法全文未成年人犯罪的處罰方式和對年齡的具體規定。未成年人犯罪也需要為自己的罪行承擔責任,但是由于未成年人的認知和行為并沒有完全成熟,所以應該遵循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基本原則正確審理此類案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一條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還在適用嗎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通知》不再適用了。
【1】在[2015]2號最高法院關于廢止部分司法解釋其中第11個被廢除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通知》,被《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實施量刑規范化工作的通知》所代替。
【2】中國最高法院網:
關于云南省高院量刑指導意見書和云南省量刑規范化意見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