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代位權之訴債務轉移的相關規定是什么
- 2、債務轉讓方式及其法律效力是怎么樣的
- 3、債權人不同意債務轉讓怎么辦,債務轉讓的規定是怎樣的?
- 4、老賴將其名下財產轉移至父母名下,應當如何處理?
- 5、債務轉移必須是書面的嗎,轉讓債務需要擔保人同意嗎?
- 6、債務轉讓和債務轉移有何區別?
代位權之訴債務轉移的相關規定是什么
代位權之訴債務轉移的相關規定是什么代位權糾紛的審判原則次債務人應對所欠債務人債務是否清償負舉證責任次債務人應對所欠債務人到期債務是否清償及以何種方式清償承擔舉證責任,否則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
具體操作中,當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并勝訴后,次債務人將不再需要直接向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相反,次債務人需要向債權人直接清償債務。通過這一過程,債權人可以有效實現債權,而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的債務關系也得以妥善解決。
關于代位執行與債權轉移的法律問題,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中的代位權法律規定:我國《民法典》第535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債務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 由于專屬于人身的債務具有法定不可轉移性,因此能夠行使代位權的債務只能是非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對于非財產性權利和專屬于債務人本人的權利,不得由債權人代位行使。
債務轉讓方式及其法律效力是怎么樣的
債務轉讓的常見方式包括協議方式和法定方式。前者通常由債務人與第三方簽訂債務轉讓協議,獲得債權人認可后方能實施;后者則適用于法律規定的特定情況,將領銜原債務人脫離原有債務。
債務轉讓涉及原債務人與新債務人之間的義務轉移。一旦轉讓成功,原債務人的非個人性義務將由新債務人承擔。這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履行合同等責任。與此同時,原債務人原先對債權人所擁有的抗辯權,如時效已過、合同無效等理由,也將轉移給新債務人。
一般情況下,合同債務轉移發生以下法律效力:(1)第三人作為債務人法律地位的產生。免責的債務承擔有效成立以后,第三人取代原債務人,成為新的債務人;原債務人脫離合同關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債權人承擔債務。如果發生第三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債務的情況,應當由第三人而非原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
債務轉讓后會發生的法律效力是:第三人取代原債務人,成為新債務人;原債務人脫離債的關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債權人承擔債務;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債務有關的從債務。
債務轉讓須具備以下三個要素:有效債務、可轉移性以及得到債權人同意。其法律效果包括:原先的債務人不再承擔原有負債,新的債務人承擔新的債務責任,并須嚴格按照原債務條款向債權人履行。如果新債務人未履約,債權人有權向新債務人發起追償。
債權人不同意債務轉讓怎么辦,債務轉讓的規定是怎樣的?
1、若債權方不認可債務轉讓,則轉讓無法生效,且此類轉移為非法行動。根據我國相關法規規定,如債務人欲將其債務全盤或局部轉移至他人,需經債權人首肯。此時,無論是債務人還是受讓者,都有權督促債權人于合理期間內給予答復,如債權人未做任何回應,則視同拒絕。
2、性質上不可移轉的債務。如與特定債務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聯系的債務,需 *** 務人親自履行,不得轉讓。當事人特別約定不能移轉的債務。不作為義務。根據《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3、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除根據合同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得轉讓或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情形外,債權人可以將債權轉讓給他人,且無須經債務人同意。但是債權轉讓必須要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的,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務轉移未經債權人同意的,則債務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債務轉移協議無效。
4、債權人不同意債務轉讓,那么就不能發生債務轉讓,即使轉讓了也是無效的。我國法律規定,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老賴將其名下財產轉移至父母名下,應當如何處理?
1、老賴將財產轉予親友,債權人可訴諸法院要求撤消此轉移行為。債務人如隨意無償處置財產,對債權人債權造成阻礙,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取消其行為。若債務人以極不合理之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債權構成威脅,且債務方相關人員已知或應知此事,債權人同樣有權請求法院撤消債務人的行為。
2、法律主觀:老賴轉移了財產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該行為,法律規定如果債務人通過放棄債權,無償轉讓等方式無償處分自己的財產導致債權人的債權無法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債務人的該行為。
3、法律分析:可以。如果你發現債務人將其財產轉移到其父親名下,建議你盡快收集債務人轉移財產的證據,如果你對債務人的債權已經進入訴訟或者執行階段,可以委托專業律師代為調查取證,也可以申請法院依職權或者法院調查令調取債務人轉移的相關證據。
債務轉移必須是書面的嗎,轉讓債務需要擔保人同意嗎?
1、債務轉移不是必須簽訂書面協議,書面協議是為了穩妥地保護三方的權益。簽訂協議時,需盡量考慮情況,選擇適合事實的書面條例。也應經債權人的同意,完善合同內容,確定真實的債務情況。
2、債務人轉讓債務時是否需要擔保人同意,答案是肯定的。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第三人若提供擔保,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時,必須經過擔保人的書面同意。否則,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3、答案是肯定的。根據法律規定,若債務人轉移債務給第三人,且沒有事先得到擔保人的書面同意,此時債權人對債務的允許行為,將導致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這是由《民法典》明確規定的,具體條款為第三百九十一條。
4、轉讓債務應當經擔保人同意,未經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對轉讓部分的債務不再承擔擔保責任。債權轉讓需要通知擔保人。債權轉讓通知保證人的理由是存在著債權債務關系或其他關系。債權轉讓不是必須通知擔保人,債權轉讓不通知擔保人,不會影響債權轉讓的效力。
債務轉讓和債務轉移有何區別?
1、債務轉讓和債務轉移的區別:在債務轉移的情況下,債務人、債權人將和第三人達成轉讓協議,即債務轉移時必須經債權人同意,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但是在債務轉讓的情況下,第三人單方表示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或者與債務人達成代替其清償債務的協議,但并沒有與債權人達成轉讓債務的協議。
2、債務轉讓與債務轉移在法律領域有別。前者系指債務人將合同義務完全或局部移轉于第三方,通常須經債權人同意方生效;后者則著重債務承責主體之變更,可基于法定或協議約定實現。從法律效果看,債務轉讓導致原債務人不再負責,新債務人代為承擔。而債務轉移在滿足特定條件下,原債務人仍需承擔部分責任。
3、由此看出,債務轉移屬于免責的債務承擔,與并存的債務承擔有著較大區別:主要是在債務轉移的情況下,債務人已經與債權人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將發生消滅,債務人將退出該債務關系,第三人成為債的關系的當事人。而并存的債務承擔,第三人僅是履行主體而不是債的主體,債務人并不退出原來債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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