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洛陽市龍門鎮拆遷補償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不過沒關系,因為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四川省綿陽市農村房屋拆遷賠償標準?的知識點,相信應該可以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和問題,如果碰巧可以解決您的問題,還望關注下本站哦,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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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承包地退出回收的補償標準?
隨著城鄉經濟的快速發展,有一部分農戶朋友的眼光已經不再是只放在自家的一畝三分地上,而是渴望去城市尋找更多的創業突破口,因此近年來有著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涌入城市。這一現象,也導致了不少農村地區出現了大量閑置土地的情況,國家為了改變土地資源浪費的現狀,在一些地區推行了農村土地有償退出的試點方案,這一方案的實施也是為了把不想種地和想種地卻沒有地的農戶朋友之間進行一個調節。那么就有不少農戶朋友會咨詢農村土地退出每畝補償多少錢?接下來咱們就一起來了解下2021農村土地退出的補償標準。
農村土地退出每畝補償多少錢?
目前農村土地有償退出還只是在部分地區試點,比如上海、山東、寧夏、湖北、湖南、內蒙古等6個省份的7個縣(市、區)開展了農村承包地退出試點工作。據了解四川龍門村永久退出按每畝每年1000元,補償三十年,也就是每畝3萬元。長期退出每畝每年850元,補償十四年。
根據土地的不同性質補償標準也不同,一般集中在每畝2-3萬元;每畝4-5萬元;每畝8-10萬元這幾個補償標準之間,發展好的地區補償也會高一些,具體的補償金額各地方會依據當地 *** 政策標準來制定。
農村土地退出的方式有哪些?
一是長期退出土地承包權,也就是不直接退地,但將土地剩余承包期限內的經營權“一次性”轉讓給他人,這種模式其實和土地流轉差不多。
二是永久退出土地承包權,農民朋友自愿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并交還當地村集體經濟組織,流轉給大戶統一經營。
四川省綿陽市農村房屋拆遷賠償標準?
綿陽市市轄區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程序
第三章征地補償
第十五條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按市人民 *** 審查公布,并上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的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計算方法:
(一)征收每畝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均按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0倍計算。
(二)征收每畝耕地的安置補助費依據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人均耕地面積,按以下方法計算:
1、人均耕地1畝及以上的,每畝耕地均按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倍計算;
2、人均耕地1畝以下的,每個安置人口按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倍計算。
征收園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征收耕地標準執行。
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征收耕地標準減半計算。
第十七條經依法批準征收土地的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四川省人民 *** 批準同意的《綿陽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執行。青苗補償按征地時的實際種植面積計算,糧地和蔬菜地按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5%計算。
第十八條因征收集體土地需要搬遷企業的,其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建(構)筑物的補償標準,按本辦法第十六、十七條的規定執行;涉及企業拆遷的搬遷損失、停業損失、搬遷運費及水、電、氣設施遷改費用等,按該企業建(構)筑物補償總額的10—15%補償。
第十九條經市 *** 批準實施后,因不可預見因素,對超出本辦法第十六、十七、十八條規定,需依據所有權人的實際損失另行增加補償費用的,由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提出補償建議,經市土地統征儲備中心審核,由市土地統征儲備中心與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簽訂并報經市國土資源局審定后執行,納入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
第二十條下列地上附著物不予補償:
(一)未經依法批準使用的土地及其地上非法修建或亂搭亂建的建(構)筑物;
(二)經依法批準的發布后搶栽(插)、搶種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搶建的建(構)筑物;
(三)超過批準使用期限或雖未確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筑物;
(四)非林業用地上的天然野生灌木雜叢。
第二十一條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附著物補償費,應當在自批準之日起三個月內全額支付,并按以下規定管理使用:
(一)城鎮規劃區外單獨選址項目征地且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積仍在0.4畝(含0.4畝)以上的,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可全額劃轉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由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依照全額支付給被征地用于發展集體經濟和安排的生產、生活。
(二)城鎮規劃區內按批(次)征地及城鎮規劃區外單獨選址項目征地且征地前人均耕地面積已在0.4畝以下或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全部征收的,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可全額劃轉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由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依照《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土地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下列規定統一安排使用:
1、土地補償費首先統籌用于被征收土地應安置人員參加社會保障,由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直接劃入當地勞動與資金專戶。
2、安置補助費的支付按被征收土地應安置人員的不同年齡段確定。對年未滿16周歲的被征地應安置人員,可一次性發給生活補助費,標準可按不低于8000元執行;對年滿16周歲及以上的被征地應安置人員,其安置補助費首先用于繳納參加社會保障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直接劃入當地勞動與資金專戶。
3、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分別用于繳納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保障應當由農村集體和農民個人繳納費用后的剩余部分支付給被征地,用于發展集體經濟和安排的生產、生活。
(三)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由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全額支付給被征地地上青苗及附著物的所有權人。
(四)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收、農業人口已全部安置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由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用于土地被征收后人員的生產和生活安置;原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應當造冊登記,向村(居)民公布,其財產和涉及的債權、債務由被征收土地單位的上一級組織或鎮(鄉)人民 *** ()負責處理。
第四章人員安置
第二十二條征收土地應當安置的人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面積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單位人均耕地面積計算。計算征地前人均耕地面積的總人口基數以依法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發布日享有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在冊常住農業人口為準。
第二十三條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享有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下列人員參加征地補償費用的分配,依法應當予以安置:
(一)農業人口;
(二)在校大中專學生;
(三)現役義務兵;
(四)法定婚姻遷入人員;
(五)合法收養子女及已接受處理的超生、非婚生育的子女;
(六)勞改勞教人員;
(七)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認可應當安置的其他人員。
應當安置人員的年齡,以依法批準的發布之日的時間年齡為準。
第二十四條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的下列人員不參加征地補償費用的分配,不予安置:
(一)雖享有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但在 *** 征地批文下達之日前已經死亡或因婚姻、就業等原因已經將戶口遷出的人員;
(二)已因征地享受過貨 *** 置或招工安置的人員;
(三)農村中輪換回鄉落戶的離退休人員;
(四)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認為不應當安置的其他人員。
第二十五條在綿陽市轄區內被征地農民,按下列原則予以安置:
(一)在城市(鎮)規劃區外單獨選址項目征地且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積仍在0.4畝(含0.4畝)以上的,可以在尊重被征地農民意愿基礎上進行農業安置并納入當地農村社會保障范圍;
(二)在城市(鎮)規劃區內按批(次)征地及城鎮規劃區外單獨選址項目征地且征地前人均耕地面積已在0.4畝以下或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全部征收的,納入城鎮就業范圍并建立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
第二十六條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所需資金,原則上由農民個人、農村集體和當地 *** 共同承擔。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分別用于繳納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保障應當由農村集體和農民個人繳納費用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余社會保障資金,按城鎮批(次)實施土地征收的由當地 *** 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中解決,城鎮規劃區外按建設項目辦理土地征收的列入劃撥和出讓土地成本。
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具體辦法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住房安置
第二十七條在征地批文下達之日前,持有或有效證明材料的被搬遷房屋的應安置人員為征地拆遷住房安置對象(以下簡稱“住房安置對象”)。
第二十八條綿陽市轄區內被征地農民住房安置采取統規統建、統規聯建和貨幣化安置三種方式。其中:在涪城區城郊鄉、石塘鎮、青義鎮、新皂鎮、龍門鎮,游仙區游仙鎮、游仙經濟試驗區、石馬鎮、小枧溝鎮,綿陽高新技術開發區、永興鎮、磨家鎮、河邊鎮,綿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南街道辦事處、塘汛鎮,綿陽科教創業園區和綿陽農科區所屬綿陽城市規劃建設區域(具體范圍以市規劃局確定的統規統建房范圍為準)內的村、社一律實行統規統建住房安置和貨幣化安置方式;前述鄉、鎮(或園區)在綿陽城市規劃建設區域外的村、社及市轄涪城區、游仙區所屬其他鄉(鎮)可實行統規聯建住房安置和貨幣化安置方式(有條件的地方,應實行統規統建住房安置方式)。
第二十九條統規統建安置。即由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按照“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設”的方式修建安置住房,在“統一分配、統一管理、統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原則下,按以下辦法提供給住房安置戶所有:
(一)統建房安置一律按30平方米/人(建筑面積,下同)標準等面積以房還房;原房屋面積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標準還房安置;原主房扣除還房面積剩余部分及其它地上附著物,按照四川省人民 *** 批復同意的《綿陽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確定的相應標準進行補償。
(二)統建房安置的,每人可按成本價另行購買不超過20平方米(獨生子女可再多購買不超過10平方米,均可與30平方米合并進行套、戶型設計)住房。超面積部分按市場價購買。
(三)統建房安置的,按每個安置人員2平方米標準,無償給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提供經營用房,房屋產權屬于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由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統一管理。其收入全部用于被安置人員的生活費用及統建房安置戶物業管理費用支出。
(四)社區辦公用房按有關規定提供。
(五)統建房用地,一律使用國有土地,比照經濟適用住房供地政策以劃撥方式供給。統建房用地的征收土地成本和以房還房部分、無償提供的經營用房及社區辦公用房的房屋修建成本,計入相應批(次)報征土地的征地成本。統建房修建成本按市建設局上一年公布的綜合造價標準執行。
第三十條統規聯建安置。即由市(區)規劃、建設部門會同國土資源部門按相關規定,依法劃定宅基地,由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組織進行安置地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設施建設后,由拆遷戶在安置地聯合修建住房的安置方式。安置地的選址定點和建設施工按照“統一規劃、統一設計、合理布局、規模適度、節約成本、便于管理”的原則進行。
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組織進行的安置地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設施建設所需資金原則由征地單位和新建房屋的拆遷戶共同承擔。由征地單位按統規聯建安置住房安置人數5000元/人標準在支付征地拆遷安置補償費用時一并撥付給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列入征收土地成本。不足部分由征地拆遷安置實施單位在支付拆遷戶的房屋拆遷補償資金中扣收或向拆遷戶直接收取。
第三十一條異地安置所需的土地成本費用,計入相應建設項目用地征地成本。
第三十二條貨幣化住房安置。被拆遷戶的地上青苗及附著物除按照四川省人民 *** 批復同意的《綿陽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外,并按拆遷安置人員3.2萬元/人的標準,以貨幣方式一次性支付購房補貼,由拆遷戶自行購買住房,不再享受統規統建、統規聯建安置和劃分宅基地政策。
第三十三條在征地拆遷范圍內,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為統建住房安置對象,可以貨幣化方式安置:
(一)通過買賣、繼承、贈與等方式取得房屋的人員;
(二)戶口不在本村(社)、但有住房在拆遷范圍內且在城鎮有住房或享受過住房優惠的,以及在其他村(社)擁有宅基地或已經享受過住房安置、貨 *** 置的人員。
(三)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認為不應當作為統建住房安置的其他人員。
洛陽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防治噪聲和大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通告。
第二條在本市澗西區、西工區、老城區、瀍河 *** 區、洛龍區、吉利區行政區域和高新區、伊濱區、龍門管委會管理的區域內,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生產、運輸、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
因特殊情況確需燃放煙花爆竹的,經市 *** 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實施。
縣(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區域、種類,由縣(市)人民 *** 確定并公布。
禁放區域外運輸煙花爆竹需途經禁放區的,應當依法經公安機關許可,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第三條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第四條市供銷社應加強對本系統企業的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管理。
第五條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應當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大中小學校應對學生進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
第六條賓館、飯店和婚慶服務等經營者承辦喜慶等活動的,應當向消費者書面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經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七條電子煙花爆竹不得在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鳴放;在其他區域鳴放的,發出的聲音不得超過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改裝電子煙花爆竹鳴放車輛需到公安交警部門申請備案。
第八條未成年人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勸阻和舉報,舉報電話110。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查處。
第十條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一條對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郵寄煙花爆竹以及在托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二條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制品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三條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四條本通告由禁放區域內區人民 *** 、管理委員會組織實施。
公安、應急管理、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依法查處煙花爆竹違法生產、儲存、經營、運輸、燃放等行為。
禁放區域內的區人民 *** 、管理委員會及其有關部門、鄉(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應當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教育、引導和督促本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遵守本規定。
第十五條本通告自2020年1月5日起施行。
湛江市雷州市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廣東省人民 *** 批復了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報批的《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的文件。現將廣東省湛江市雷州市的征地補償標準分享給各位網友:
廣東省湛江市雷州市土地有六類、七類、八類土地三種:
六類區片區片范圍:雷城街道、新城街道、西湖街道。
補償標準:耕地:46600/畝;園地;35867元/畝;林地:16800元/畝;養殖水面;48400元/畝;未利用地:14333元/畝。
七類區片區片范圍:客路鎮、龍門鎮、烏石鎮、附城鎮、白沙鎮。
補償標準:耕地:43333/畝;園地;33333元/畝;林地:15067元/畝;養殖水面;45000元/畝;未利用地:13333元/畝。
八類區片區片范圍:英利鎮、調風鎮、紀家鎮、企水鎮、南興鎮、沈塘鎮、東里鎮、雷高鎮、北和鎮、唐家鎮、楊家鎮、松竹鎮、覃斗鎮。
補償標準:耕地:38133/畝;園地;29333元/畝;林地:13800元/畝;養殖水面;39600元/畝;未利用地:11733元/畝。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照本地人民 *** 規定執行。
該標準為保護性標準,根據國家征地相關立法精神,征收農民土地補償,以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為宜,其次,因對土地利用較好,而使土地年產值遠高于區委平均產值的,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開展特殊種植、養殖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補償。
昆明市國有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土地使用稅征收標準是城鎮土地使用稅采用定額稅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好了,關于洛陽市龍門鎮拆遷補償標準和四川省綿陽市農村房屋拆遷賠償標準?的問題到這里結束啦,希望可以解決您的問題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