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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訴自訴案件的范圍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204規定:刑事自訴范圍包括刑事訴訟法204規定: 法律規定當事人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刑事訴訟法204規定;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刑事訴訟法204規定;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但被害人有明確證據證明的案件。
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包括:虐待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侮辱誹謗案、侵占案。
刑事自訴案件的范圍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所謂輕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實、情節較為輕微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綜上所述,刑事自訴案件的范圍包括侮辱、誹謗、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等案件,以及輕微的故意輕傷、重婚、妨害通信自由、非法侵入住宅、生產銷售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等證據確鑿的案件,還有刑法規定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以及未得到公安或檢察院追究但有證據證明應追究刑事責任的侵權行為。
刑事自訴案件的范圍主要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刑事自訴案件被告必須出庭嗎?
1、在刑事訴訟環節,被告方務必出席法庭。依據最高院《關于刑事訴訟法的解釋》之第204條,自訴案子審理期間,如被告下落不明,應裁定中斷審理等其歸來后再行恢復。必要時,也應對被告強制制約以便保證訴訟流程的平穩運行。
2、自訴案件被告必須到庭。在自訴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應當裁定中止審理。被告人歸案后,應當恢復審理,必要時,應當對被告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缎淌略V訟法》第114條,對于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
3、按照法律規定,被告人必須親自到場。缺席審判僅限于特定類型案件,如貪污 *** 犯罪、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其他案件均不適用。自訴人如未依法傳喚兩次,或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將被視為自動撤訴。
4、刑事自訴案件的被告無法逃避出庭的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考慮案件具體情況后,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采取拘傳、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措施,但被告的出庭責任不能因此免除。
5、自訴案件中,當事人需親自出庭或授權代理人出席,如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席或提前離場,法庭將視為當事人主動撤訴。若自訴人為兩人及以上,部分撤訴并不影響案件審理。在審理過程中,若被告方失蹤,則應暫停審理,待其歸案后再行恢復。
哪些刑事案件能提起自訴
法律分析:刑事自訴范圍包括: 法律規定當事人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但被害人有明確證據證明的案件。
依據我國現行法律,可啟動刑事自訴案件的情況包括以下三類:其一是僅限告訴才能解決的案情;其二是人民檢察院未發起公訴,且被害人掌握相關證據的輕罪案件;其三則為被害人擁有證據證實對被告非法侵害自身或財產權益的嚴重犯罪行為,公安部門或檢察機關已做出不予追究的書面裁決的案件。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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