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地震后房屋倒塌補償標準的問題并不復雜,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地震后房屋倒塌是怎么補償的,因此呢,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地震后房屋倒塌補償標準的一些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問題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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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后倒塌的房子自己承擔損失嗎
在我們中國,唐山大地震,汶川大地震,不是我們的國家及時救援,全國各地支援的嗎!
國家免費提供住宿,食物,衣物,醫藥等等,開保證地震災區老百姓的生活嗎!
武漢疫情,全國人民去支援。
每當老百姓遭受災難時,不都是國家來支援,來建設嗎!
所以,地震后,倒塌的房子,國家會妥善處理的。
我們有強大的國家,作為強有力的后盾,再大的災難也能挺的過去!
當然,如果地震后,地震區老百姓有能力的話,就自己承擔些。也總不能等著國家來支援吧!這樣既解決了自己的住房問題,又減輕了國家的負擔,雖然這“減輕”微不足道,但人家多了,也是為國家做了不小的貢獻的。因為,有“家”才有國啊!“你”是國家的一份子,國家也需要“你”這根支柱來支撐!
“國家”——有“國”就有“家”!
多少級地震房屋會倒塌
微震3級以下的地震,人無感覺。
有感地震3-5級稱有感地震。
破壞性地震5級以上稱破壞性地震,5級以上能使房屋倒塌。
新買的房子,因為地震倒塌或是損壞,業主會得到補償嗎有何依據
因為房子是新買的,如果遇到地震倒塌損壞,按照購買的合同,一種是會得到補償,因為你修的房子不夠結實,至于說補償多少?要看房子的損壞程度,最好的辦法是等專家來鑒定,看看你修的房子質量如何?如果你的質量很好,那相對的,補償就少一些,如果你的質量很差,那新買的房子花了多少錢?房產商,或者, *** 質檢部,應該全部責任,要說依據,那就要看一看,購買房子的合同書是怎么協議的?所以說,買房協議書,一定要看清楚,標注清楚,這就是依據,
地震后房屋倒塌是怎么補償的
地震造成房屋倒塌的屬于天災,任何人或者單位都不需要承擔賠償的責任,但國家和地方 *** 有責任對受災群眾重建或者修繕房屋提供必要的經濟補貼與幫助。
以下為關于地震過后,法律規定的國家及 *** 的一些補償措施:
依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第十九條自然災害危險消除后,受災地區人民 *** 應當統籌研究制訂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規劃和優惠政策,組織重建或者修繕因災損毀的居民住房,對恢復重建確有困難的家庭予以重點幫扶。
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應當因地制宜、經濟實用,確保房屋建設質量符合防災減災要求。
受災地區人民 *** 民政等部門應當向經審核確認的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發放補助資金和物資,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應當為受災人員重建或者修繕因災損毀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第二十條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由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者由村民小組、居民小組提名。經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自然村、社區范圍內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異議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提交鄉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審核,報縣級人民 *** 民政等部門審批。
一、地震是天災,給我們很多房屋造成了嚴重的破壞。使老百姓無家可歸。針多這一災難,國家、社會都積極的挽回廣大老百姓的損失,盡最大努力恢復災后重建。
二、無論受災百姓有無購買保險。國家都一律平等對待,只要是在受災區的群眾都采取了很多惠民措施。如:
1、臨時生活救助包括補助金和救濟糧。救助對象為因災無房可住、無生產資料和無收入來源的困難群眾。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0元補助金和1斤成品糧,補助期限三個月。
因災造成的“三孤”(孤兒、孤老、孤殘)人員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600元,受災的原“三孤”人員補足到每人每月600元,補助期限三個月。
2、發放補助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救濟糧由中央從中央儲備原糧中無償劃撥給省級人民 *** ,省級人民 *** 統一負責原糧的出庫、調運和將原糧加工成成品糧,免費提供給救助對象。
3、補助金由民政部門直接發放給救助對象,實行按月發放。救濟糧的出庫、調運、加工和發放由糧食部門會同民政部門辦理。
4、災區各級民政、財政、糧食部門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克服困難,密切配合,準確把握救助政策,抓緊實施。要立即組織力量,深入災區核查災情,審核確定救助對象,并登記造冊,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做到不漏不重。省級民政、財政部門要盡快將審核確定的分縣(區)救助對象人數上報民政部、財政部。
5、災區各級民政、財政、糧食部門要切實加強因災生活困難群眾補助金、救濟糧的發放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和虛報冒領,一旦發現違紀違規行為,要依法予以懲處。
6、災區各級民政、財政、糧食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及時、足額地將補助金、救濟糧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參考資料: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地震造成的房屋倒塌損失國家給補助嗎
地震后房屋倒塌,國家有補貼和救助義務。
我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有以下規定:
1、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實行各級人民 *** 行政領導負責制。
2、國家減災委員會負責組織、領導全國的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協調進行重大自然災害救助活動。
3、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承擔國家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安排。
4、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全國的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
5、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負責協調、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的相關救助工作。
6、受災地區人民 *** 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相應措施對受災人員進行安置。
7、受災地區人民 *** 采取就地安置措施時,應當選擇交通便利,方便日常生活的地方,并盡可能遠離發生自然災害的區域。
8、受災地區人民 *** 應當鼓勵并組織受災群眾自救互救,恢復重建。
9、自然災害危險消除后,受災地區人民 *** 應當統籌研究制訂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規劃和優惠政策,組織重建或者修繕因災損毀的居民住房,對恢復重建確有困難的家庭予以重點幫扶。
10、受災地區人民 *** 民政等部門應當向經審核確認的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發放補助資金和物資,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應當為受災人員重建或者修繕因災損毀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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