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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寶案主犯丁寧如何被判刑的?
e租寶案一審在北京宣判,26人因集資詐騙等獲刑,判處公司罰金19億,主犯丁寧被判無期徒刑,處罰金1億。
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罰金1億元;對丁甸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7000萬元。
同時,張敏等24人分別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走私貴金屬罪、偷越國境罪被判處15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一審宣判后,兩被告人未提出上訴,丁寧、丁典、張敏等23名被告人提出上訴。
并要求在金條上印刻『東南亞聯合銀行』字樣。而這個『東南亞聯合銀行』位于 *** 佤邦,就是一個彈丸之地的小銀行,被丁寧宣傳為『e租寶』增信工具的『國際銀行』。所以,到了金條印刻完畢以后,丁寧需要將金條運到 *** 佤邦。
e租寶離職員工判刑嗎
親 您好e租寶基層業務員怎么處理的要看業務員的客戶量和業績量,戶頭或業績高的業務員會被判刑,100萬以上的業績就可能判3-5年。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員工是無辜的,他們只是打工的,假如說確實總公司干違法的事情了,分公司是不知情的,因為分公司負責人就不到那個級別,他們沒有知情權,更不說支配權。他們是被別人利用了。
e租寶二審判了無期徒刑。根據查詢相關資料信息顯示,e租寶案二審宣判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罰金1億元。
e租寶業務員沒有被拘留。目前消息稱只有高層會接受處罰,業務員并沒有被拘留。因該公司疑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存在自融等問題,后續可能面臨處罰。
據法制網報道,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日前對e租寶廣州分支機構的被告人作出一審公開宣判,李某等九名被告人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被判處4年至1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并處15萬元至1萬元不等的罰金。
e租寶26人宣判結果
1、e租寶案一審在北京宣判,26人因集資詐騙等獲刑,判處公司罰金19億,主犯丁寧被判無期徒刑,處罰金1億。
2、e租寶丁寧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1億元。此案中26人因集資詐騙等獲刑,判處公司罰金19億。e租寶”是“鈺誠系”下屬的金易融(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網絡平臺。e租寶案一審宣判。
3、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罰金人民幣1億元。以集資詐騙罪判處丁典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7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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