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受案范圍
- 2、省高院已經受理申訴的民事案件最長多久給予答復?
- 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是什么級別
- 4、請問向廣東省高院申請民事再審案件開庭流程
- 5、廣東高院受理案件要通知雙方嗎
- 6、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通知書是什么意思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受案范圍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圍包括:訴訟標的額達到3億元以上的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為2億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位于本省區域,或者涉及涉外、港澳臺事務的案件。具有全省重大影響的案件,這些案件可能對司法體系和公眾議題產生深遠影響。
法院受案范圍分為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執行案件。刑事案件的受案范圍:公訴案件;自訴案件。民事案件受案范圍: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圍債權債務糾紛案件;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房地產糾紛案件;繼承糾紛案件等。
依照特別程序受理的民事糾紛案件 其他依照法律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應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確立了商標民事糾紛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在較大城市確定1—2個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
本文內容涉及人民法院應對公民、企業或其他組織提出的各類訴求:首先是行政主體對包括行政拘留、吊銷許可證、財產查封、行政許可、土地所有權、征拆以及社保福利等領域內事情的處理結果不滿而提起訴訟的,這些都可以接受審理。
省高院已經受理申訴的民事案件最長多久給予答復?
人民法院應當自受理再審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審查完畢廣東高院民事訴訟,但鑒定期間等不計入審查期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廣東高院民事訴訟的廣東高院民事訴訟,報經本院院長批準。申請再審人不服駁回其再審申請廣東高院民事訴訟的裁定,向作出駁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的,不作為申請再審案件審查處理。
法院收到申訴狀后答復的時間,需要視情況而定:民事訴訟中,法院在接到當事人的起訴申請后,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決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如果是公告送達的,時間不會少于三個月。
法律分析:再審案件較慢,一般6個月內。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受理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受理再審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審查完畢,但鑒定期間等不計入審查期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報經本院院長批準。
民事訴訟立案時間一般為七日內。《民事訴訟法》規定: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是什么級別
最高人民法院的執行庭庭長副部或正廳(局)級,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是一般是副廳級或者正處級,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一般是副處級或者正科級。高級人民法院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審判機關,法院由院長一人,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若干人組成。
根據查詢《公務員職務、職級與級別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可知,法院的正庭長和副庭長屬于人民法院的高級法官,級別為正廳級級別,副庭長是協助庭長管理法庭工作,確保庭審程序的順利進行,維護法庭的正常秩序,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屬于高級職務,所以市法院副庭長是正廳級別。
院長:首席大法官;副院長:一級大法官至二級大法官;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至二級高級法官;庭長:一級高級法官至二級高級法官;副庭長:一級高級法官至三級高級法官;審判員:一級高級法官至四級高級法官;助理審判員:一級法官至三級法官。
級別不同。副庭長是一級高級法官至三級高級法官。審判員是一級高級法官至四級高級法官,是從事法院的工作,審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請問向廣東省高院申請民事再審案件開庭流程
法律分析廣東高院民事訴訟:立案及材料移送廣東高院民事訴訟;審查處理;案件審批。法律依據廣東高院民事訴訟:《關于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審查工作細則》第四條 承辦法官可以根據案件廣東高院民事訴訟的具體情況廣東高院民事訴訟,決定是否調閱案件的相關卷宗。第五條 承辦法官在審查申請再審案件時,認為需要詢問有關事項或進一步做調解工作的,可以召集當事人進行詢問。
民事案件向省高院申請再審的流程是,向省高院遞交再審申請書及相關的證據材料,省高院收到再審申請書以后的三個月內會進行審查,如果有證據證明原判決或原裁定是有可能被推翻的,省高院會作出再審裁定,再審期間原判決原裁定的執行并不受影響。
了解再審條件和程序。在省高院申請再審,需要有充分的理由證明原判決、裁定存在錯誤。 收集相關證據和材料。包括原案裁判文書、再審申請書、證據材料等。正式申請: 提交再審申請書。寫明申請人的基本信息、原案情況、再審的事實與理由等。 提交相關證據材料。
原審法院名稱、案號,明確的再審請求,以及申請再審的法定事由和具體事實理由。申請書需提交至有管轄權的法院,并由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總的來說,向省高院申請再審需要嚴謹準備相關材料,并確保符合法定條件,提交正確的申請流程。詳細信息可參考百度百科關于再審的權威資料。
法官談話對申請人的要求較高,申請人應當做到對案件了然于胸,盡可能使用法言法語,對法官的詢問、駁斥對答如流;要求能夠準確的理解法律和解釋法律。等待結果。申請最高人民法院再審程序當中最重要的要準備好再審申請書,再審申請書的編寫可以交由專業的律師事務所的人來進行。
廣東高院受理案件要通知雙方嗎
1、受理案件應當通知雙方。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2、再審申請人提交新證據,或者雙方當事人對案件事實爭議較大、矛盾容易激化的,應當進行聽證。第六條 跟案書記員在承辦法官決定聽證后,應通過審判流程管理系統申請法庭,并通知當事人。第七條 聽證可以根據案件需要由合議庭集體參加,也可以由承辦法官單獨主持。聽證程序應當簡潔高效,突出重點。
3、經過審查發現符合再審條件的應當作出再審裁定,由高級人民法院或者原審法院審理,如果審查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裁定駁回再審申請。法律分析申請再審的對象是第二審維持不予受理的裁定書,因此決定再審之后應當首先推翻維持不予受理的裁定書,再指令第一審法院受理。如果要開庭審理應當從第一審法院開始。
4、法律規定的受理要求:最高院《關于受理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申請再審人提出的再審申請符合以下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在5日內受理并向申請再審人發送受理通知書,同時向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發送受理通知書、再審申請書副本及送達地址確認書。
5、法院認為自身有管轄權的案件,即使不符合常規的管轄規定,也可能被接受。針對省內各中級人民法院、海事法院、軍事法院的裁判結果不服的上訴案件,這些上訴案件需經高院進行再審。位于廣州市天河區員村7號大院的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創建于1950年,作為廣東省的最高審判機關之一,它在司法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6、收到廣東高院再審受理通知書后延期審查有勝訴可能。具體來說,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和證據,在延期審查期間進行各項調查、鑒定和審議工作,以確保案件審理的公正合理和科學準確。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原判認定事實錯誤或適用法律錯誤,且新的證據或理由能夠證明這些錯誤,那么申請再審的當事人就會取得勝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通知書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對你的再審要求,法院已經受理了。至于經法院審查后,案子能不能真的再審,以及案子最終能不能翻過來,那還是未知數。即受理后,法院最終可能作出駁回再審申請;也可能決定再審。
法律分析:再審受理通知書不是立案。法院發出再審申請受理通知書,只是說受理了這個申請,法院會對申請進行審查,以進一步決定是否要提起再審,如果需要,那么會再發出再審決定書。再審決定書才是再審程序正式進入審判程序的標志。一般審查申訴會有3個月的期限,但是可以延長。
法律分析再審受理通知書只是通知當事人的申請受理了,并不能說明已經立案再審了。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
再審受理通知書不是立案。法院發出再審申請受理通知書,只是說明受理了這個申請,法院會對申請進行審查,以進一步決定是否要提起再審,如果有需要,那么還會再發出再審決定書。一般審查申訴會有3個月的期限,但是可以延長。
再審受理通知書不是立案,只是就是否立案進行審查,能否立案要根據調查的事實決定。能否立案,關鍵還要看證據與事實及原審判決是否合法公正。如果有重大錯誤也許再審。立案,是指法院對于原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范圍進行審查后,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時,決定進行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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