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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取保候審是第幾條
1、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主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與規定 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主要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條款中。根據該法,對于符合一定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適用取保候審措施。
2、法律分析:涉及取保候審、拘傳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至第七十三條。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涉及取保候審、拘傳的主要條款摘錄如下: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3、《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了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該條款指出,對于以下幾種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審措施:首先,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案件。其次,即使可能面臨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但采取取保候審不會對社會造成危險。
4、取保候審傳訊適用刑訴法的具體條文主要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第六十六條和第六十九條中。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措施時,應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
5、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68條規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取保候審的方式有兩種,一是繳納保證金;而是提供保證人。
6、刑事訴訟法第73條是關于取保候審的規定。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它允許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未被逮捕或未被判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提供一定的擔保后,暫時解除其人身自由的限制,使其能夠回到社會上生活、工作,但同時要求其遵守一定的限制條件,并隨時接受司法機關的傳喚和審判。
刑事訴訟中能否取保候審
應當逮捕和田刑事訴訟取保候審,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審。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具有此種情形,在逮捕前發現的,就不能決定逮捕和田刑事訴訟取保候審;在逮捕后發現的,則應變更強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審方法。
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主要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條款中。根據該法,對于符合一定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適用取保候審措施。這些條件通常包括和田刑事訴訟取保候審:案件性質較輕、社會危險性較小、有固定住所或工作單位、能夠提供擔保人等。
在刑事訴訟法中,取保候審的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首先,對于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罪刑較輕,沒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采用取保候審。
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較輕,沒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采用取保候審。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進行取保候審: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獨立附加刑的,如罪行較輕,無需逮捕,但存在逃避偵查、起訴或審判風險,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可能,可以采取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的期限最長期限是十二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刑事犯罪能取保候審嗎
法律分析: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審。其條件為: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等。
首先,針對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法律允許采取取保候審措施。這部分人群通常罪行較輕,判決處罰相對較輕微。其次,對于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采取取保候審措施,不致引發社會危害或影響司法公正,同樣可適用取保候審。
刑事拘留后,是否能取保候審,取決于案件的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條件。法律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附加刑、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不致造成社會危險、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哺乳嬰兒的婦女、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結案需取保候審。
辦理取保候審需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辯護人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提出申請。
刑事案件取保候審最佳時間是什么時候
通常來說,取保候審在37天內幾率更大,所以才有了取保候審的最佳時間是37天。這也是大多數人了解的。嚴格來說,按照法律規定,申請取保候審在案件處理的三個階段都可以進行,簡單來說就是隨時都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但是并非越早越好。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后,申請取保候審的最佳時間點是一周內,兩周內次之,最晚應在30天以前申請。30天之后通常會被逮捕。當然逮捕之后的任何一個訴訟環節都可申請取保候審,但難度相對增大。
法律分析:在刑事訴訟的司法實踐中,刑事案件的最佳取保時間是刑事拘留期間,也就是所謂的刑事案件的黃金37天。
刑事拘留后,申請取保候審的最佳時間點是一周內,兩周內次之,最晚應在30天以前申請。30天之后通常會被逮捕。當然逮捕之后的任何一個訴訟環節都可申請取保候審,但難度相對增大。取保候審沒有時間上的限制,但總的時間不超過一年。也不存在好壞之分,它只是保證訴訟進行的一種手段,即等候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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