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湖南盜竊量刑標準,以及湖南盜竊罪量刑標準2019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湖南省盜竊罪量刑標準最低盜竊多少金額
- 2、我在長沙盜竊了盜竊的錢該判多少年啊
- 3、湖南盜竊罪立案標準有哪些?
- 4、湖南一女老板偷衣服送閨蜜被刑拘,盜竊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 5、湖南省盜竊案件37000元,到底是三年以上還是三年以下
- 6、湖南省2017年的盜竊量刑標準是什么?
湖南省盜竊罪量刑標準最低盜竊多少金額
2013 湖 南省高級 法院 ? 湖 南省 檢 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執行具體數額標準的規定 》
湘高法發【2013】12號
全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根據我省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現就我省辦理盜竊刑事案件執行具體數額標準規定如下: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起點是人民幣二千元;“數額巨大”的起點是人民幣五萬元;“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是人民幣四十萬元。
本規定自2013年7月9日起施行。
我在長沙盜竊了盜竊的錢該判多少年啊
在長沙盜竊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可以立案,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湖南盜竊罪立案標準有哪些?
1、個人 盜竊公私財物 “數額較大”,以2千元為起點。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5萬元為起點。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 數額特別巨大 ”,以40萬元為起點。
湖南一女老板偷衣服送閨蜜被刑拘,盜竊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對盜竊罪的量刑標準,主要依據犯罪數額來確定量刑標準,那么可判處的最小刑罰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情節非常嚴重的盜竊罪,就可判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什么是盜竊罪?
當行為人對盜用物品進行控制時,或行為人已經控制了受害人時,均為既遂。受害人的失控與犯罪人的控制相統一,受害人的失控就是行為人的控制。但是兩者也存在不一致的情況,即受害人失去了控制,而行為人并未控制其財物,對此也應認定為盜竊既遂,因為本法的目的是要保護合法權益,所以既遂與未遂的區分到底是社會危害性的區別。對于盜竊罪,其危害程度并不在于犯罪人是否控制了財物,而是取決于犯罪人是否對財物失去控制。這樣即使犯罪人不能控制自己的財物,但只要受害人失去了對財物的控制,也構成盜竊既遂沒有理由不成立。
盜竊物是指什么?
它可以被人們控制和占有。能夠被人們控制和占有的財產必須是基于面部特征的功能所知道的有形的東西。控制和占有實際上是主導的。這種控制不僅僅是一種簡單的物理和有形的控制。有時占有可以說是一種社會概念,我們必須考慮事物的性質、事物的時間和空間等,并根據社會的一般概念來決定事物是否被占有。有時即使在物理或有形實現的情況下,也可以從社會概念中視為占有。
比如自己家中一時找不到的手表戒指仍未失去,未回到主人住處及主人身邊習以為常的動物,即使離開主人住處仍歸主人所有。地震發生時,為臨時避難而放在路邊的物品仍歸主人所有。養殖過程中放養的魚種和珠貝歸養殖人所有。此處提到的手表戒指家畜魚類等,仍然可以作為盜竊犯罪的對象。伴隨著科技的發展人也可以控制無形物,從而可以成為盜竊罪所侵害的對象。
[img]湖南省盜竊案件37000元,到底是三年以上還是三年以下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
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執行具體數額標準的規定
為依法懲治盜竊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8號)的有關規定,根據我省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現就我省辦理盜竊刑事案件執行具體數額標準規定如下: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起點是人民幣二千元;“數額巨大”的起點是人民幣五萬元;“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是人民幣四十萬元。
本規定自2013年7月9日起施行。
根據以上規定,盜竊37000元屬于數額較大的范圍 ,量刑在三年以下。
湖南省2017年的盜竊量刑標準是什么?
湖南省高 級法院 湖南省檢 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執行具體數額標準的規定》: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起點是人民幣二千元。
“數額巨大”的起點是人民幣五萬元。
“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是人民幣四十萬元。
本規定自2013年7月9日起施行。
擴展資料:
根據《刑法》第264條:
盜竊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罪涉案金額的規定
1、數額較大: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2、數額巨大: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
3、數額特別巨大: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
盜竊罪情節的特別規定
1、以下情形,“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1)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2)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3)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
(4)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5)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6)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7)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8)因盜竊造成嚴重后果的。
2、免除刑事處罰的情形
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并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必要時,由有關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1)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2)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諒解的;
(4)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3、幾種特殊的盜竊情形
(1)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
(2)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盜竊的,應當認定為“入戶盜竊”。
(3)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盜竊,或者為了實施違法犯罪攜帶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盜竊的,應當認定為“攜帶兇器盜竊”。
(4)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的,應當認定為“扒竊”。
關于湖南盜竊量刑標準和湖南盜竊罪量刑標準2019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