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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新刑事訴訟法知識點:送達的方式和程序
直接送達 收件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的辦公室、收發室、值班室等負責收件的人送達的,視為直接送達。公檢法機關送達訴訟文書,一般應以直接送達為原則。
一)方式 上訴一般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同時提供正本和副本。但上訴人因書寫上訴狀確有困難而口頭提出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其所陳述的理由和請求制作筆錄,由上訴人閱讀或者向其宣讀后,上訴人應當簽名或者蓋章。人民檢察院二審抗訴只能采用提交抗訴書的方式,也就是說只能采用書面方式。
決定決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訴訟過程中,為解決訴訟中的有關程序問題所作的一種處理。決定只用于解決訴訟程序問題,不涉及實體問題。決定可以書面作出,也可以口頭作出,法律效力相同。口頭決定應當記錄在案,書面決定應當制作決定書,并送達有關人員。
刑事訴訟文書送達的法律規定
刑事案件判決書的送達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因為法院有可能當庭宣告,也有可能是擇期宣判。如果是當庭宣判的,要在5天之內把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如果是擇期宣判,在人民法院宣告以后應當立即把判決書送達當事人。
刑事訴狀一般在立案后五日送達,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起訴狀是法院經過偵查或審查確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應依法交付審判,而制作的文書。對起訴狀送達的時間法律上有一定的規定。 刑事訴狀立案后幾日送達 刑事訴狀一般在立案后五日送達,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
法律分析:送達傳票、通知書和其他訴訟文件應當交給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或者所在單位的負責人員代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七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刑事判決書向被害人的送達時間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后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
當事人向法院提交訴訟文書,或者當事人相互間交付訴訟文書,不稱送達。
刑事案件的流程是什么?是刑警隊到檢查院再到法院嗎?
刑事案件在法院審判階段的流程是刑事訴訟程序的送達程序:(一)庭前準備。查閱公訴人移送審查起訴的案卷材料刑事訴訟程序的送達程序;(二)開庭。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各訴訟參與人是否已經到庭刑事訴訟程序的送達程序;(三)法庭調查。通過向被告人或證人發問以及舉證質證等查明案件事實;等等。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程序的送達程序:這不一定,一般情況下,刑事案件是公安機關首先立案偵查,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后法院審判。有些是例外的,刑事自訴案件應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是貪污 *** 案件,檢察院自己立案偵查,也不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到刑事訴訟程序的送達程序了檢察院以后一般是由檢察機關提起訴訟的,檢察機關可以自己立案起訴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在公安機關移送案件后對犯罪嫌疑人提起訴訟。檢察院審查起訴,一般為一個月。最后是提起公訴與法院審理宣判為一個月。
公安機關中對刑事案件進行偵查的部門主要是刑警隊,經濟犯罪一般是由經偵大隊負責偵查,與賣淫 *** 等行為的相關犯罪,比如組織賣淫罪等有可能是治安大隊進行偵查。公安機關立案之后可以傳喚嫌疑人錄口供,調查案件。之后可以決定是否對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
包括偵查階段,公訴階段,審判階段。安機關中對刑事案件進行偵查的部門是刑警隊,經濟犯罪一般是由經偵大隊來負責的,與黃色行為博等行為的相關犯罪,比如組織賣淫罪等經常是治安大隊進行偵查,這些是要知道的。 刑事案件流程到底是怎樣的?偵查階段,公訴階段,審判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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