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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刑事責任是否取保候審?
【法律分析】:解除取保候審是指取保候審的期限屆滿,或者發現被取保候審人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而取消取保候審的制度。在司法實踐中,取保候審的解除主要基于以下兩個方面原因:發現被取保候審人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檢察院做出不起訴后,派出所收到不起訴決定書,應當立即解除取保候審 。檢察院作出了不起訴決定意味著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也不需要再偵查。因此作出取保候審決定的公安機關應對犯罪嫌疑人予以解除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法律主觀:取保候審有沒有刑事責任需要根據實際具體的案情而定,經過偵查,具有犯罪事實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第二款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法律分析:如果已經明確寫明解除取保候審時,已經寫明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取得對方諒解,依法酌情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并不能不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在檢察院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檢察院應立即放人,當天人就可以放回。接下來還要去法院判決。
一般取保后是否會判刑,要根據是否存在犯罪事實而定,如果存在違法犯罪事實的,那么即使辦理了取保,也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如果不存在犯罪事實的就不需要判刑,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標簽取保偵查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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