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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刑事法學系列教材:刑事訴訟法學內容簡介
教材內容涵蓋了刑事訴訟程序、證據規則、辯護制度、審判程序等多個方面,既包含了理論闡述,也融入了實踐應用,旨在幫助讀者理解和掌握刑事訴訟法學的核心概念和操作技巧。在編寫過程中,教材團隊注重與最新的法律規范、司法解釋和實踐動態保持同步,確保內容的時效性和準確性。
《現代刑事法學系列教材:刑事訴訟法學》是一本由宋英輝編著的權威法學教科書,它屬于“現代刑事法學系列教材:刑事訴訟法學叢”系列。該書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于2007年6月1日出版,是第一版次,總頁數為626頁,采用平裝形式,開本為16開。
《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是以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司法實踐為研究對象的一門科學,是現代法學體系中不可或缺的基礎性學科,是各類法學專業學生學習的必修課程。
新刑事訴訟法解釋重點解讀
1、新刑事訴訟法解釋重點解讀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有證據證明曾經提出控告,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2、法律主觀:新刑事訴訟法 將要修改,增加第73條,內容如下: 監視居住應當在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于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重大 *** 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準,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詳細解讀如下:第一編總則,包括第一章任務和基本原則,強調了立法宗旨、刑事訴訟機關的職權、法律程序的嚴格遵守、國家安全機關的職責、司法機關的獨立行使權利、以事實和法律為準繩、分工配合原則、檢察院的法律監督、使用民族語言文字、兩審終審制、審判公開和辯護原則等。
我國刑事訴訟立法是否承認無罪推定原則
法律分析:從立法層面上,不能確認無罪推定,“不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得定罪”概括了第十二條及相關部分的內容,突出的是人民法院的定罪權。從司法實踐看,無罪推定并未獲得廣泛認同。應當說,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推進和民眾權利意識的增強,使有罪推定受到一定程度的批判。
但在本國的司法實踐領域,還并未全面承認無罪推定原則。無罪推定原則的核心內容是保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利,具體包括三個方面的規則:疑罪從無規則。即控訴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認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罪時,應當作無罪處理。
法學界普遍認為,前三項規劃是無罪推定的最基本的含義,前兩項屬于程序要件,第三項屬實質要件,至于沉默要問題,并不影響是否實行無罪推定原則問題。無罪推定是世界各國刑訴法普遍確認的原則,這一原則能否適用于我國的刑事訴訟,是一個長期爭論而認識很不一致的問題。
法律主觀:我國實行的是無罪推定原則。根據法律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這便是我國刑法中無罪推定原則的體現。在無罪推定原則的要求下,被追訴者在被起訴前處于犯罪嫌疑人的地位,被起訴后則處于被告人的地位,不能稱其為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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