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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請問,刑事案件,檢察院起訴法院判決后證據材料留存在檢察院還是法院...
- 2、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刑滿釋放后可以查閱卷宗嗎?
- 3、案卷到檢察院后程序怎么走
- 4、刑事案卷目錄順序
- 5、刑事案件結案后,當事人是否有權閱卷
- 6、如何調取以前的刑事案件的的案卷?
請問,刑事案件,檢察院起訴法院判決后證據材料留存在檢察院還是法院...
法院判決后的案卷會被保存在法院。相關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訴訟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案件當事人持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當事人是法人的,應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工商登記證明復印件),可以查閱訴訟檔案正卷有關內容。
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偵查卷宗在檢察院。檢察院一旦作出提起公訴的決定,會把偵查卷宗和起訴書一并送到法院。
開庭后證據原件是要交給法院。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
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刑滿釋放后可以查閱卷宗嗎?
當事人本人無權查閱刑事案件刑事訴訟案卷歸檔的案卷刑事訴訟案卷歸檔,只有接受委托的律師才可以查,并且必須是案件審查期間為了行使辯護權才可以查閱復印案卷材料。并且律師也不能向當事人透露案卷內容。
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刑滿釋放后不可以查閱卷宗。根據相關規定,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刑滿釋放后無權閱卷宗,因為刑事卷宗是保密的,只有被告人的辯護律師才可以查閱,當事人無論什么時候都是無權查看的。在偵查階段的時候律師不能在公安機關查閱材料,只有等移送到檢察院的說時候才可以。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所犯的刑事案件經過法院判決,結案后,被告人刑滿釋放后,不能夠到法院復印該案卷的材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案卷到檢察院后程序怎么走
1、案件移交至檢察院后刑事訴訟案卷歸檔,進入正式司法程序,其流程大致如下刑事訴訟案卷歸檔:首先,檢察院接收到案件后,會對案件進行全面審查,評估其是否符合起訴條件。依據《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案卷歸檔的規定,一般情況下,檢察院應在一個月內完成審查,決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訴。若審查結果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即可能決定向法院起訴。
2、案件到刑事訴訟案卷歸檔了檢察院刑事訴訟案卷歸檔的流程 公安機關移交檢察院,意味著移交檢察院公訴科審查起訴,標志著案件進入審查起訴程序。可以委托律師將案卷材料(嫌疑人口供、程序卷、證人證言等)閱出,同時根據案卷材料及會見犯罪嫌疑人就下一步案件事實及證據問題跟檢察官溝通,確定初步辯護意見等。
3、案件在移交檢察院后,即步入法律程序的重要階段。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若公安機關偵查終結,案件需滿足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條件,并撰寫起訴意見書,將案卷材料與證據一并移送至同級人民檢察院,供其審查決定。同時,這一過程還需通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確保其知情權。
4、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法院。
刑事案卷目錄順序
法律主觀:刑事案件卷宗內容包括:卷宗封面;卷內目錄;拘留證、拘留通知書;取保候審決定書、執行通知書、被取保候審人義務告知書、取保候審保證書;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辯護律師意見;卷宗封底等。
卷宗封面刑事訴訟案卷歸檔,卷內目錄刑事訴訟案卷歸檔,換押證刑事訴訟案卷歸檔,退回補充偵查決定書、補充偵查報告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刑事訴訟案卷歸檔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訴訟文書及技術性鑒定材料部分、卷宗封面、卷內目錄、立案、管轄文書、回避、律師參與訴訟文書、強制措施文書。
刑事案件卷宗內容包括:卷宗封面;卷內目錄;拘留證、拘留通知書;取保候審決定書、執行通知書、被取保候審人義務告知書、取保候審保證書;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辯護律師意見;卷宗封底等。
第七章第二審程序和第八章審判監督程序則詳細規定刑事訴訟案卷歸檔了上訴和再審的程序,包括提起和審理,確保司法公正和程序的完整性。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律師的角色也非常重要。
第七章 整理裝訂案卷 本章提供了關于整理裝訂案卷的指南,包括案件材料的分類、排列、裝訂等步驟,以確保案件材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刑事案件結案后,當事人是否有權閱卷
1、刑事案件當事人沒有權利查閱卷宗。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一般來說,刑事案件的當事人是不可以查詢卷宗資料的,只能由代理律師進行查閱。刑事案件結案后當事人不能復印卷宗,只有辯護律師或者其他辯護人在審查起訴期間為行使辯護權可以復印案卷材料。
2、法律分析:第一種是刑事判決沒有生效的情況下,被告人被釋放的(一般是一審判決后上訴二審期間被取保受審),被告人沒有直接的閱卷權。第二種是刑事判決已經生效,被告人被釋放(刑滿釋放、緩刑、免刑等情形),可以向法院查閱訴訟檔案,但只能閱正卷,可以查閱、復印。
3、刑事案件中,當事人是沒有閱卷權的,只有辯護人才有這個權利。如果刑事案件結案生效后,法院卷是屬于審判秘密,不對外的。還望能幫到你,謝謝采納。
如何調取以前的刑事案件的的案卷?
已結刑事案件卷宗查閱去人民檢察院即可,不過要征得人民法院的同意。只有辯護人才可以查閱。卷宗一般是由人民法院專門的管理部門進行備案收藏的,只有在人民法院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抄錄或者是翻閱,其他人是不可以看的。
查閱申請與受理 當事人或相關機構如需查閱已結刑事案件卷宗,首先應向有關司法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中應明確查閱的目的、范圍以及查閱人的身份和授權情況。司法機關在收到申請后,會進行審查,確保申請符合法定條件和程序。符合要求的申請將被受理,并通知查閱人辦理相關手續。
刑事申訴案件的申訴人,按照規定也是不能直接查閱本案刑事案卷的,只有他委托的辯護律師在得到法院批準的情況下,才可以查閱有關的案卷;當事人能不能向法院申請復印案卷材料。
家屬可以考慮委托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認真了解整個案件的具體經過以及了解其對公安機關的口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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