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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原告怎么答辯
1、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答辯:(1)原告據(jù)以起訴的事實或理由是否成立民事訴訟要求答辯;(2)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有法律依據(jù)民事訴訟要求答辯,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3)原告起訴的證據(jù)是否充足;(4)答辯人對本案是否負有責任或雙方責任的大小。
2、是原告向第一審人民法院起訴后民事訴訟要求答辯,被告就訴狀(起訴狀)提出答辯狀。是案件經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終結后,一方當事人不服,提起上訴,被上訴人就上訴狀提出答辯狀。
3、法律分析:原告是起訴,被告才是答辯。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4、法律分析:辯護時說明案情發(fā)生經過的詳細內容,辯護律師,結合當事人的意見,給出自己的訴訟請求;對己方當事人有利的證據(jù)(原本);根據(jù)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5、民事訴訟答辯狀主要包括首部當事人信息,中部寫明案由,中心內容應當是答辯內容,即對原告起訴狀中所寫的事實部分進行答辯。如果原告所訴事實是真實的,且對自己有利,你不妨承認事實的存在。如果原告所訴事實部分不正確,你就否認這部分事實,然后將真實的事實加以陳述。
民事答辯期限多少天
1、民事訴訟答辯期限為不少于15日。被告人從收到起訴狀之日起15日內,有向法院提交答辯狀的權利。如果當事人需要向法庭提交證據(jù),必須在提交答辯狀的期間內,將證據(jù)的復印件一并提交法庭。證據(jù)的原件則待正式開庭時帶到法庭質證。
2、民事訴訟中的答辯期為十五天。民事訴訟中的答辯期舉證期限:常規(guī)答辯期限15天,涉外答辯期限是30天;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這是關于答辯期限的規(guī)定;該期限適用于所有的審判程序(涉外案件答辯期限為30日)。
3、按照法律規(guī)定, 民事訴訟法答辯期限 是15天,也就是說被告要在收到法院的起訴書后15天內提出答辯狀。 被告如果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答辯的,可以申請延長,但是這個時間也不會太久。 作為被告,還是應該在規(guī)定期限完成答辯。
4、按照規(guī)定,民事訴訟答辯期限是十五天,被告在收到法院的起訴書之后,需要在十五日內書寫答辯狀并向法院提交。若存在特殊情況無法答辯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延長答辯期限。如果在15日內未能提交答辯,也可以在參加開庭的時候當庭答辯。
民事訴訟中被告應訴時必須提供答辯狀嗎?
民事訴訟中被告不是必須提交答辯狀的,在訴訟中法院向被告發(fā)出舉證通知及答辯要求,答辯狀既是是被告的義務也是被告的權利,被告有權保持沉默,不進行答辯,但因此造成的影響需要自己承擔。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作為被告需要寫答辯書,依據(jù)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法律分析被告在應訴開庭時需要準備答辯狀。這里所需要提交的答辯狀,包括答辯狀正本一份并案被告人數(shù)提供相應的副本。原告除了向人民法院遞交答辯狀以外,還應按照被告和第三人人數(shù)遞交相應份數(shù)的答辯狀副本,以便在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后由法院送達被告。副本是可以抄寫的,也可以打印或復印。
不一定,被告是否提交答辯狀不是強制的,可以不提交。答辯狀既是是被告的義務也是被告的權利,被告有權保持沉默,不進行答辯,但因此造成的影響需要自己承擔。在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立案后會將原告的起訴狀副本發(fā)送給被告,被告在期限內提交答辯狀。
如果是被起訴了交答辯狀不是必須的。在我國的民事蘇的程序規(guī)定中,如果是民事案件的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民事案件中法院答辯狀必須要寫嗎
1、法律分析:不是必須的,不寫答辯書的不會影響人民法院審理。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2、民事訴訟中一般情況下被告方需要向人民法院遞交答辯狀,但也不是必須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如果被告方沒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出答辯狀,也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工作,若原告的陳述跟事實情況并不吻合,被告方最好積極應訴。
3、法律分析根據(jù)相關法律條例規(guī)定,答辯狀不是必須交的,被告不寫答辯狀的不會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寫作答辯狀的目的是回答、反駁對方訴狀的訴訟請求,以減免答辯人的責任。答辯狀的寫作目的與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寫作目的是針鋒相對的。
民事開庭原告怎么答辯
主要的可以從以上幾個方面來答辯:原告據(jù)以起訴的事實或理由是否成立。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有法律依據(jù),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原告起訴的證據(jù)是否充足。答辯人對本案是否負有責任或雙方責任的大小。
法律分析:原告是起訴,被告才是答辯。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在開庭時,原告應當明確陳述其提出的訴訟請求,或者對于被告的訴訟請求表示承認。 原告需要闡述其法律依據(jù),并反駁對方提出法律理由,以便為審理案件確定基本方向。 原告應針對證據(jù)的證明能力和證明力提出辯論,以支持自己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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