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二次起訴離婚,對方拿出抑郁癥病歷證明,法院當場駁回起訴,請問這要怎么...
1、因此,若僅僅以當時抑郁癥為理由,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凈身出戶,要求重新分割,可以去法院起訴但是一般會被駁回訴訟。《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 70 條: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2、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如女方在懷孕期間,應說明懷孕日期,并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提供關于財產的證明材料。提供的信息可以包括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證明或家庭其他成員財產的清單。
3、但患者和親屬隱瞞其精神病史,婚后共同生活中又復發的;一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另一方要求離婚的。對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訴離婚的,如果確實屬于久治不愈,一方堅決要求離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可判決準予離婚。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監護、生活、治療等問題。
標簽離婚訴訟查病歷
相關文章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