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行政處罰已履行后是無法申請撤銷的。因為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結果,一旦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行政處罰的當事人不服,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進行申訴,但是無法撤銷已經履行的處罰。
但是,在特定情況下,行政處罰已履行后也有可能申請撤銷。比如,當事人提供了新的證據證明自己無罪或者處罰事實有誤,或者行政處罰決定存在違法情況等。這時候,當事人可以依法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撤銷行政處罰決定。如果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充分,可以撤銷原處罰決定。但是,這種情況屬于特例,需要有具體的法律依據和證據支持。
總之,一般情況下,行政處罰已履行后是無法申請撤銷的。因此,作為當事人需要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后,認真履行處罰決定,積極調整自己的行為,避免再次違法。如果確實存在申請撤銷的情況,需要依法提出申請,同時提供充分的證據和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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