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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民事抗訴的時效期是多長時間
- 2、民事抗訴有時效限制嗎
- 3、民事抗訴時間
- 4、民事案件抗訴期限
- 5、民事抗訴期限6個月還是2年
- 6、民事案件檢察院抗訴期限
民事抗訴的時效期是多長時間
民事抗訴的時效期一般為三個月。民事抗訴期限為三個月。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民事案件抗訴沒有時間限制。根據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抗訴,不受時間的限制。
民事抗訴的時效期限通常是三個月。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查當事人提出的抗訴申請,并作出是否提出檢察建議或抗訴的決定。一旦決定作出,當事人不得再次申請檢察建議或抗訴。
民事抗訴有時效限制嗎
1、民事案件抗訴沒有時間限制。根據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抗訴,不受時間的限制。
2、民事抗訴的時效期一般為三個月。民事抗訴期限為三個月。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3、民事抗訴有時效限制嗎民事抗訴有時效限制。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3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4、關于我國民事訴訟抗訴申請的時效問題,暫無明文規定。根據現行法律,最高檢可就已生效的法院裁決、決定,若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所述情況或調解書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被破壞時,啟動抗訴程序。
5、民事抗訴的時效期限通常是三個月。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查當事人提出的抗訴申請,并作出是否提出檢察建議或抗訴的決定。一旦決定作出,當事人不得再次申請檢察建議或抗訴。
民事抗訴時間
民事抗訴的時效期一般為三個月。民事抗訴期限為三個月。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民事抗訴期限是6個月。民事案件中,當事人對已經生效的判決不服,可以在六個月內申請再審。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的規定,檢察院也有權提出抗訴。如果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或再審判決、裁定存在明顯錯誤,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抗訴。
民事案件抗訴沒有時間限制。根據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抗訴,不受時間的限制。
民事案件抗訴期限
1、民事抗訴期限是6個月。民事案件中,當事人對已經生效的判決不服,可以在六個月內申請再審。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的規定,檢察院也有權提出抗訴。如果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或再審判決、裁定存在明顯錯誤,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抗訴。
2、民事案件中,檢察院抗訴時限分為兩類情況。對于初級法院所作的一審判案與裁決,檢察院需在該實體法決定生效后兩年之內提請抗訴;而對于高級法院所作的再審判案與裁決,檢察院則需在該實體法決定生效后六個月之內提請抗訴。值得注意的是,抗訴時限的起始時間及具體計算方法可能因案件的具體情況而異。
3、民事案件抗訴沒有時間限制。根據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抗訴,不受時間的限制。
民事抗訴期限6個月還是2年
1、民事抗訴期限是6個月。民事案件中,當事人對已經生效的判決不服,可以在六個月內申請再審。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的規定,檢察院也有權提出抗訴。如果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或再審判決、裁定存在明顯錯誤,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抗訴。
2、民事抗訴期限并不是由2年改為6個月,而是3個月,法律上明確規定了人民檢察院應當在3個月內進行審查,并按照規定的情況來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具體情況可以根據實際的涉案事實后果而定。
3、民事抗訴期限不是由2年改為6個月,而是3個月,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3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4、民事案件中,檢察院抗訴時限分為兩類情況。對于初級法院所作的一審判案與裁決,檢察院需在該實體法決定生效后兩年之內提請抗訴;而對于高級法院所作的再審判案與裁決,檢察院則需在該實體法決定生效后六個月之內提請抗訴。值得注意的是,抗訴時限的起始時間及具體計算方法可能因案件的具體情況而異。
5、而對于法院未能及時就再審請求做出裁決的情況,當事人則應在再審申請審查期結束后的六個月內提出抗訴申請。值得注意的是,抗訴作為法律監督的重要方式,檢察機關會對案件進行嚴格審查,以確定是否具備抗訴資格。如經審查認為符合抗訴條件,檢察機關將依法提起抗訴,啟動再審程序。
民事案件檢察院抗訴期限
1、民事案件中民事訴訟抗訴時間限制,檢察院抗訴時限分為兩類情況。對于初級法院所作的一審判案與裁決,檢察院需在該實體法決定生效后兩年之內提請抗訴民事訴訟抗訴時間限制;而對于高級法院所作的再審判案與裁決,檢察院則需在該實體法決定生效后六個月之內提請抗訴。值得注意的是,抗訴時限的起始時間及具體計算方法可能因案件的具體情況而異。
2、民事抗訴期限是6個月。民事案件中,當事人對已經生效的判決不服,可以在六個月內申請再審。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的規定,檢察院也有權提出抗訴。如果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或再審判決、裁定存在明顯錯誤,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抗訴。
3、民事案件抗訴沒有時間限制。根據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抗訴,不受時間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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