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量刑是就輕的知識,其中也會對量刑建議是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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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拐賣婦女量刑這么輕?
拐賣婦女量刑有較輕情況的,可能是為了讓被拐賣的婦女因此受到折磨的可能性會降低,她們之后的命運也會更好一些,可以等到或者盡早被解救的那一天吧。
很多人覺得拐賣婦女不僅僅售賣人權,還對身心都有很多傷害,需要嚴懲,甚至直接死刑。實際情況是,拐賣婦女、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較嚴重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大家覺得量刑太輕,在結合看到的一些案例,對于收買被拐賣婦女判的人,判得比這個還輕。其實,我也疑惑過,確實犯罪成本的處罰力度不夠的感覺,也只能往保護受害人這個方向去想了。
我們看到的婦女拐賣案例,基本上是去完成一段婚姻關系并生育下或者是 *** 易,這中間會涉及到非法拘禁的行為, *** 行為等等,正常人都知道這會對被拐賣婦女身體上心靈上以及她以后的生活造成多大的傷害,于是覺得,這不是人能干出來的事情,對犯罪者就應該死刑,可如果是死刑,可能能降低犯罪數量,也可能出現如下情況:
販賣一個也是死刑,多個也是死刑,犯罪者的行為就會猖狂、無底線;
對受害者相對好也是死刑,不好也是死刑,就讓受害者的人身安全更加得不到保護兇多吉少了;
抓捕難題高且危險,警察了!暴力反抗拒捕行為極高極強烈,逃就生,不奮死逃跑就死,因為一個行為觸犯了死刑,犯罪分子的底線會隨之降低。會威脅到更多的生命財產安全,公共安全。
所以,我們發現很多法律都有視情節量刑,要根據具體的情節對拐賣者定罪量刑是出于對拐賣人的保護,但是吧,可能把這個法律知識普及更多的鄉村,非常重要,很多案例中,是不懂法的情況下,犯罪的,特別是受買方。
拐賣婦女罪是指以出賣或收養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的行為。其中視為犯罪情節嚴重的有:
拐賣婦女集團的首要分子;
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拐賣婦女、兒童3人以上既可以是一次拐賣婦女、兒童3人以上,也包括多次拐賣婦女、兒童3人以上;行為人既可以是實施拐騙等6種行為之一而對象為3人以上,也可以是兩種以上行為而對象總計為3人以上,如拐騙1人,中轉過另外2人);
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指拐賣婦女的犯罪分子在拐賣過程中,與被害婦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而不論行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或者脅迫手段,也不論被害婦女是否有無反抗行為,都應當按此項規定處罰;
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辦綁架婦女的(如果在拐賣過程中,行為人故意對被拐賣的婦女實施殺害或重傷,對行為人應以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重傷)罪與拐賣婦女罪實行數罪并罰);
造成被拐賣的婦女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綜上,濫用嚴刑是不利于社會穩定的。
[img]你覺得人販子被建議量刑五年是否過輕?
我認為人販子被建議量刑五年是一種非常輕的處罰!我將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說明原因。
一、道德
拐賣人口的人販子所犯的罪行是一種非常泯滅人性、毫無道德的做法。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當你自己的親人被人販子拐賣而他僅僅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你心中是怎樣想的?
道德是社會對每個人的約束,但是當有些人破除約束的時候就需要法律來解決這一問題。而如果僅僅五年判罰就可以抵消一個人販子所犯下的錯那無疑就是道德的淪喪。
道德的事指的是社會普遍認可的、可以增進人民幸福感、促進社會進步的事。而這種拐賣人口的行為從根本上就已經泯滅了其道德,如果法律還不加以懲罰,那么這個社會的每一個公民每一天會生活在一個沒有道德的社會中。
二、社會
我們身處這個社會,所以我們有義務將一些邪惡的不法事情消滅。
有的時候大家可能會在面對一件事情的時候呈現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理。但是當我們面對這種對全社會都非常惡劣的犯罪行為應該對其堅決 *** 。判罰五年的行為,絕對是一件對全社會產生恐慌的事情。
因為如果買賣人口才蹲五年監獄,那么將來又有誰會害怕,畢竟買賣人口的利潤那么大,很多不法分子都是因為法律的威脅而不敢明目張膽,如今卻要將人民群眾最需要的法律武器從手槍換成木棍,那么我想這絕對不會引起廣大人民群眾的同意。
這種處罰太過于輕,遠遠達不到殺一儆百的作用,更不可能讓犯罪分子感到害怕。我認為面對人販子量刑無期都不為過。
三、影響
拐賣人口的事件一直在社會上有很大影響,每一件事情爆出來的同時都引起廣大關注。如果犯下這么嚴重的罪行才僅僅判罰五年,我想這對于其他的犯罪分子是一種鼓舞,畢竟反正也才判五年。
而這對于廣大人民群眾來說無異于轟雷一般,會造成極大的恐慌,大家從此不敢獨自出門,父母也不放心子女單獨上學。會造成很嚴重的社會恐慌。
畢竟每個人都有家人,我們都不希望下一個受害者是我們的親人,所以對于人販子我們必須要從重發落,絕不股息一個違法者。
對待人販子更應該量刑無期或者死刑,讓這個世界上再也不敢有人去販賣人口
量刑中是什么從輕減輕情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十八條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 精神病人犯罪 的,應當 負刑事責任 ,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十九條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條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一條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七條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八條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九條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第六十八條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后,最低 刑事責任年齡 從十四周歲下調至十二周歲。原《刑法》第十七條中增加一項: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 故意傷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量刑中有哪些從輕、減輕情節?
一、量刑中有哪些從輕、減輕情節? 1、有 自首 情節的,可以在2-4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犯罪事實或者 犯罪嫌疑人 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者雖被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采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 投案自首 ,沒有其他從重情節的,一般可予減輕處罰。 2、有 立功 表現的,可以在1-3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輕處罰。 3、 犯罪未遂 的,可以在2-4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暴力程度較低,未造成實際損害的,一般可予減輕處罰。 4、被告人系初犯,認罪態度較好,如自愿認罪,適用簡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簡化審,或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可以在1個量刑格內從輕處 罰。如供述的是同種較重余罪,一般應當在1—2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2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1)被告人主動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 (2)轉化型 搶劫 ,僅以暴力或語言相威脅的; (3)積極預繳財產刑的。 《 刑法 》第六十七條 【自首】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六十八條【立功】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有哪些影響量刑的酌定情節 所謂酌定情節,是指人民法院從審判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在 刑罰 裁量過程中靈活掌握、酌情適用的情節,是量刑情節的一種,所以又稱為裁判情節。有六種酌定情節希望加以注意,以便更好的維護被告人的權益: 一是被害人過錯。如果由于被害人主觀上的故意或過失,其所實施的行為足以誘發犯罪人的犯罪意識,激化犯罪人的犯罪程度,那么,被害人就應當對犯罪人的犯罪所產生的犯罪后果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對犯罪人的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評價的標準之一。這種評價應當成為酌定從輕處罰被告人的理由。 二是 *** 犯罪。所謂 *** 犯罪,是指人在某種外界因素 *** 下,因心理失衡而在瞬間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 *** 犯罪一般沒有預謀過程,相對于有預謀的犯罪來說,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較小,容易得到社會的諒解;同時,人在絕望、暴怒等劇烈情緒狀態下,其認識能力、理智感和自我控制能力相對的減弱,這也應當成為 *** 犯罪作為酌定從輕量刑情節的理由。 三是真誠悔罪。行為人在犯罪以后若能夠真誠悔過、坦白交待、積極退贓、主動賠償損失、積極采取措施消除和減輕危害結果,表明其有悔改之情和贖罪之意,其人身危險性較小,在客觀認定行為社會危害的基礎上,量刑也應當適當從輕或減輕。但這種悔過必須是真誠的,如果是虛偽的罪后表現,不僅不能從輕處罰,反而更加反映出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和主觀惡性。 四是犯罪動機。所謂犯罪動機,就是指 *** 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以達到犯罪目的的內心沖動或者內心起因。犯罪動機不同,所體現的主觀惡性不同,能較大程度反映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量刑時可以作為酌定量刑情節,區別對待。 五是犯罪手段。犯罪人實施犯罪都是通過一定的犯罪行為將其主觀方面的犯罪意圖表現出來,方法和手段的不同,不僅造成的實際危害結果可能不同,體現出來的犯罪分子的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也不盡相同。犯罪手段的具體差別雖然不影響定罪,卻是量刑時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 六是犯罪結果。雖然我國刑法把犯罪結果作為多個 罪名 的 犯罪構成 要件或者是適用較重幅度法定刑的條件,但也有相當多的刑法條文未對犯罪結果予以明確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將犯罪結果作為酌定量刑情節。 就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來看,比較常見的就是 共同犯罪 中的 從犯 、脅從犯,有自首、立功等情況的,犯罪未遂的,犯罪情節比較輕微的。而在同時存在從輕情節和從重情節的時候,并不是簡單的相抵消,還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兩種情節來確定最終的判刑。
量刑犯罪情節較輕如何認定
量刑犯罪情節較輕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認定: (1)關于犯罪主體方面,即犯罪人的身體,精神狀況及職業情況,是否是未成年人,是否精神健全,是否具有特殊身份等。 通常情況下,未成年犯、老年犯及患有間歇性精神病的犯罪人,在罪行本身并不嚴重的情況下,可以考慮認定為犯罪情節較輕。而一些犯罪如果由特殊身份的人實施就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如利用教師身份實施猥褻兒童犯罪,即使只判處了 拘役 ,也不宜認定為犯罪情節較輕。 (2)關于犯罪主觀方面,包括主觀罪過(故意或過失)、犯罪動機等。 過失犯罪 的行為人主觀惡性相對較小,相對于故意犯罪可優先考慮認定為犯罪情節較輕。對出于義憤、防衛或者因為緊急避險以及為滿足基本生活需求、 撫養 小孩、 贍養老人 等動機實施的犯罪,可以考慮認定為犯罪情節較輕,而對于一些動機卑劣的犯罪不宜認定為犯罪情節較輕。 (3)關于犯罪客觀方面,包括危害行為、危害結果及犯罪對象等方面。 對于未造成嚴重后果、被害人身心受傷害較小或者取得被害人諒解的犯罪可以考慮認定為犯罪情節較輕。而對于犯罪手段殘忍、被害人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對老人和兒童等弱勢群體實施的犯罪,則不宜認定為犯罪情節較輕。若犯罪后果未發生,或者已發生但在事后得到完全或者大部分彌補的,也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較輕,如預備犯、中止犯等。 (4)關于犯罪客體方面,《 刑法 》所要保護的法益越重要,對認定是否屬于犯罪情節較輕,越要從嚴把握。 例如, 搶劫 本身屬于嚴重犯罪,具有持槍搶劫、入戶搶劫等加重處罰情節的,即使同時具備其他從輕、減輕情節,整體上通常也不宜評價為犯罪情節較輕。相反,如果基本犯侵犯的法益不那么嚴重,那么,即使具備加重情節,在綜合考量其他從輕情節、因素的情況下,也有可能評價為犯罪情節較輕。 《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 或者死亡、 *** 、搶劫、販賣 *** 、放火、爆炸、 投放危險物質罪 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 故意傷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監護人 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中國的量刑是不是太輕了
你了解的可能有偏差,中國在世界上屬于量刑最重國家的行列,名列前茅,尤其是死刑適用方面占全世界第一,當然我國也是人口最多的國家,這也是主要原因之一.故此國家目前刑政策是走輕刑化的道路,從刑法修改可以看出,除嚴重暴力犯罪比舊刑法較重外,其余都有減輕的趣勢.在死刑控制方面也越來越謹慎.這是建立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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