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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訴訟的特點及主要特點
民事訴訟具有如下特點:具有公力性質。民事訴訟不同于其他解決糾紛方式,它是在國家審判權力介入之下,對民事糾紛通過國家的司法程序進行解決。民事訴訟具有嚴格的規范性。民事訴訟活動必須依法進行。依法的含義一是依照民事實體法,二是依照程序法。民事訴訟具有明顯的階段性。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的基本特點如下: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第八條 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的基本特點如下: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一)公權性 民事訴訟是由人民法院代表國家意志行使司法審判權,通過司法手段解決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糾紛,這使得民事訴訟與具有民間性質的調解和仲裁有所不同。
民事判決的特點?
1、民事判決具有權威性。判決是法院對民事案件行使審判權作出的終結審理案件的審判行為。它是一種強制性結論,一經作出,對當事人、法院和社會都產生相應的約束力,非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撤銷或變更。一審判決,當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通過二審程序變更或撤銷。
2、民事判決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的表現形式,它是國家司法 *** 的重要組成部分。 民事判決用于確定案件的實體問題,即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或對特定的法律事實予以肯定或否定。
3、因此,在我國,判決實際上就是法院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與當事人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益的特定形式。民事判決具有權威性。判決是法院對民事案件行使審判權作出終結審理案件的審判行為。它是一種強制性結論,一經作出,對當事人、法院和社會都產生相應的拘束力,非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撤銷或者變更。
4、民事判決的特點:民事判決由審判組織依法制作,是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的表現形式。民事審判權,是指人民法院對民事案件進行審理,并通過審理作出裁判的權力,它是國家 *** 的重要組成部分。
5、判決,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經對案件審理,就案件的實體問題所作的決定;人民法院的判決有兩個特點:具有穩定性。任何機關、團體或個人,都無權變更或撤銷,如有錯誤,只能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糾正;具有強制性。
民事訴訟中的特別程序的特點是什么
特點有:特別程序的審理是對某種法律事實進行確認;沒有原告和被告;實行一審終審;審判組織特別;不適用審判監督程序;案件審結期限較短;免交訴訟費用。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特別程序的特點:非訟性:選民資格案件除外。審判組織的特殊性:獨任制為原則,單一式合議庭為例外。審級制度和審限的特殊性:一審終審+審限較短。級別管轄:一律由基層法院管轄。免交案件受理費。救濟機制的特殊性:不適用再審;自帶救濟。
民事特別程序的特點是:特別程序實行一審終審制。人民法院判決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訴。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除重大疑難或選民資格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外,一律實行獨任制審理。特別程序中,除了個別案件以起訴開始外,其他案件都是由利害關系人的申請而開始的。
民事訴訟特別程序的特點在于其非訟性。通常情況下,特別程序不涉及當事人之間的具體爭議,如選民資格案件,例外存在。特別程序的審判組織具有特殊性。一般采用獨任制作為原則,但在特定情況下,可能會采用單一式合議庭。這種組織結構旨在提高訴訟效率,減少繁瑣的程序。特別程序的審級制度和審限有著獨特的安排。
特別程序審理是對特定法律事實的確認,案件由此特定申請或起訴啟動。審理過程實行一審終審制,簡化了訴訟程序。審判組織通常采用獨任制,提高了審理效率。特別程序不適用審判監督程序,確保了案件的獨立性與公正性。案件審結期限相對較短,有助于快速解決爭議。
【考點】民事特別程序的特點。詳解:依《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審理案件的過程中,發現本案屬于民事權益爭議的,應當裁定終結特別程序,并告知利害關系人可以另行起訴,可知A、B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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