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 2、刑事訴訟第15條從寬處理制度是怎樣的?
-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什么制
- 4、刑事訴訟法回避規定有哪些
- 5、刑事訴訟法關于自訴的規定包括哪些內容
- 6、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條文說明、立法理由及相關規定內容簡介_百度...
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人民陪審員制:人民法院審判案件,依照本法實行人民陪審員陪審的制度[刑事訴訟法第13條/第178條/第208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是中國刑事訴訟制度的基本法律,規定了刑事訴訟程序、證據的收集和審查、審判程序以及被告人的權利等方面的內容。該法律保障了公民在刑事訴訟中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司法公正和社會穩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 *** 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三大訴訟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三大訴訟法規定的共同基本原則如下: 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
刑事訴訟第15條從寬處理制度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刑訴法第十五條是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具體內容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是認罪認罰從寬原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坦白、當庭自愿認罪、真誠悔罪認罰、積極賠償損失、預交罰金等,可以對被告人從輕、減輕,及至免除刑事處罰。并且在訊問時應當告知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的規定。
刑事訴訟第15條的從寬制度是指犯罪分子認罪認罰的,就可以對其從寬處理的。這個從寬處理可以是多個方面的,在程序上應當從簡處理,在量刑上,也應當做到從寬處理的,應當根據犯罪分子的具體情況,對犯罪分子作最大的從寬處理。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從寬的法律理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坦白、當庭自愿認罪、真誠悔罪認罰、積極賠償損失、預交罰金等,可以對被告人從輕、減輕,及至免除刑事處罰。并且在訊問時應當告知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什么制
第十條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第十三條人民法院審判案件,依照本法實行人民陪審員陪審的制度。第二百五十六條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
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制。A.兩審終審 B.一審終審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兩審終審是指,經過兩級法院審理然后終審,當事人就不能再上訴了。如果審級過多,會造成不必要的訴訟遲滯和人財物浪費。
刑事訴訟法回避規定有哪些
一)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規定,下列人員適用回避: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
刑事訴訟法中,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出回避要求,被要求回避的人員同意回避的,由回避人所在機關另行指派他人參與本案的偵查、起訴和審判。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出回避要求,被要求回避的人員不同意回避的,屬于回避爭議。
《刑事訴訟法》有因回避規定是《刑事訴訟法》第28條,29條當中明確的規定了,有5種回避的情況。比如說本人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是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情況之下,都是需要申請回避。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的回避,應當分別由院長、檢察長、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院長的回避,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檢察長和公安機關負責人的回避,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對偵查人員的回避作出決定前,偵查人員不能停止對案件的偵查。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適用回避制度的人員包括:(1)審判人員。審判人員指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2)檢察人員。
刑事訴訟法回避適用的情形: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
刑事訴訟法關于自訴的規定包括哪些內容
僅享有告訴權利之案件;被害人均持有足夠證據證明之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因自身權益受侵害而具有必要證據表明被告人應對此行為承擔刑事責任,但在此種情況下,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未給予相應司法追究之案件。
具體而言,自訴案件的起訴主體包括被害人本人以及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當被害人因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而無法親自進行訴訟時,其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有權代表其行使訴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10條-第213條,主要對自訴案件做出了相關規定。就包括自訴案件的范圍、自訴案件審查之后的處理以及自訴案件的調解、和解、撤回自訴、反訴等等內容。自訴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也要求符合規定的條件,否則法院不予受理。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的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以下案件: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刑事訴訟法》規定自訴案件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還有就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除此之外,如果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方面權利的行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公安機關卻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所謂自訴案件,也即告訴才會處理的案件,提起訴訟的主體四受到限制的,具體的自訴案件的規定是由刑訴法八十八條規定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對于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條文說明、立法理由及相關規定內容簡介_百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是中國法律體系中極為重要的一環,它詳細規定了刑事訴訟的基本程序、權利義務以及法律責任。通過逐條解析,讀者可以清晰地了解每一條款的具體內容和適用范圍,從而在實際操作中準確無誤地遵循法律規定。立法理由部分,詳細闡述了制定或修訂特定法律條款的背景、目的和預期效果。
2、刑法作為國家法律體系中至關重要的一環,其修訂與完善對于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權益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本書的系統解讀,讀者能夠更準確地把握刑法的立法意圖與應用法則,促進法律知識的普及與法律文化的傳播。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條文說明立法理由及相關規定》這本書,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編寫,由北京大學出版社于2009年6月出版。本書ISBN為9787301150566,開本為16開,定價為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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