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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事務所是干什么的
1、審計事務所是專門機構,其主要工作包括:首先,進行財務收支的審計查證。這涉及審查財務報告、確認賬目準確性以及確保財務活動符合相關法規和規定。其次,審計事務所承擔經濟案件的鑒定工作。他們評估證據,判斷案件中的財務行為是否合法,協助司法部門做出公正裁決。再者,事務所負責注冊資金的驗證和年檢工作。
2、審計事務所是專門從事審計工作的機構。審計事務所是一個獨立的、專業的機構,主要負責對各類企業或組織的財務活動進行審查、核實和評價。以下是關于審計事務所的詳細解釋: 審計事務所的基本職能:審計事務所的核心工作是對企業的財務報表、賬目、記錄等進行審查,確保其真實、公正和準確。
3、審計事務所的核心職責是提供審計服務。具體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財務審計 審計事務所會對企業或機構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包括但不限于利潤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等,以確保其真實、公允地反映了企業的財務狀況。
4、審計事務所作為獨立的法人實體,主要職責在于提供專業的審計查證及咨詢服務。這些機構通常具備獨立核算的能力,能夠自負盈虧,確保自身運營的財務獨立性。他們還依法納稅,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審計事務所的業務范圍廣泛,涵蓋了多個方面。他們負責審核和確認企業的財務收支情況,確保賬目清晰準確。
公司賬戶凍結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1、【法律分析】公司賬戶凍結原因有多種:公司存在和銀行公司與審計機構經濟糾紛的財務糾紛公司與審計機構經濟糾紛;法院檢察院凍結;企業出現涉嫌犯罪的行為公司與審計機構經濟糾紛,例如洗錢等;長期沒有進出賬交易(超過六個月沒有收付操作);長期不與銀行進行對賬等公司與審計機構經濟糾紛,出現凍結后要及時找到原因并進行解決。
2、公司賬戶被凍結的原因:法院檢察院凍結(民事訴訟中公司與審計機構經濟糾紛,法院依法地方裁定凍結); *** 相關機構或司法機關的凍結(單位因涉嫌犯罪);公司存在和銀行的財務糾紛(銀行向法院申請凍結);公司賬戶凍結一般是要經過法院的保全手續才能凍結公司賬戶,凍結后錢是只能進不能出,除非法院給解凍。
3、法律分析:法院檢察院凍結(民事訴訟中,法院依法地方裁定凍結); *** 相關機構或司法機關的凍結(單位因涉嫌犯罪);公司存在和銀行的財務糾紛(銀行向法院申請凍結); 公司賬戶凍結一般是要經過法院的保全收續才能凍結公司賬戶. 凍結后錢是只能進不能出.除非法院給解凍。
公司基本戶被凍結了怎么辦
公司的基本賬戶被凍結,可以開重新開具一般賬戶,但是如果基本戶被凍結的資金不夠的時候,開具的一般戶里面的資金也可能被凍結。基本賬戶被凍結按如下方式處理:基本賬戶被凍結,一般可以存入,但不能支出。如果你單位還有一般賬戶,可以通過一般賬戶結算。
凍結期限在30天之內的,可以組織員工代表大會或全體員工大會,與會代表協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與員工協商遲延支付工資,若雙方協商一致,員工同意公司延遲一定期限支付工資。尋找集團公司或合作伙伴代發工資。向社保經辦機構、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延緩繳納社保、公積金。
公司基本戶被凍結的情況下,企業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在勞動仲裁后,所欠員工工資及社保保險先行支付。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公司基本戶被凍結如何發工資須待解凍或承擔法律責任后才能正常支付工資。但在企業資產的處理上,勞動報酬具體優先權,在企業賬戶已凍結的情況下,企業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在勞動仲裁后,所欠員工工資及社保保險先行支付。
合同糾紛和經濟糾紛的區別是什么
1、合同爭議的內容主要表現為爭議主體對導致合同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消滅的法律事實和法律關系內容的不同看法。經濟糾紛是指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與經濟義務的矛盾,而產生的糾紛。它包括平等主體之間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和作為行政相對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行政機關之間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
2、經濟合同詐騙和經濟合同糾紛按照以下標準區分:行為人簽定合同時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是否是在有實際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簽訂的合同;合同詐騙在合同的主要內容上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數額較大的或次數較多;經濟合同糾紛是在合同上弄虛作假,其所騙取的公私財物數額通常是較小。
3、合伙合同糾紛與個人經濟糾紛的區別在于,前者通常涉及合伙人之間或與外部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合同內容可能包含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手段,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數額較大或次數較多,涉及刑事處罰。后者通常是指個人在經濟交易中,通過在合同上弄虛作假,騙取較小金額的財物,涉及民事法律責任。
4、法律分析:保證合同糾紛不一定屬于經濟糾紛。合同糾紛中不存在經濟問題的,不屬于經濟糾紛。經濟糾紛的范疇很難界定。一般經濟糾紛有兩種:一種是經濟合同糾紛,如銷售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等;二是經濟侵權糾紛;如知識產權侵權糾紛。
經濟糾紛如果法院不能判決要求審計,怎么審計?
1、可申請司法審計公司與審計機構經濟糾紛,也可具備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2、法律分析公司與審計機構經濟糾紛:申請執行人向法院書面申請對被執行人進行司法審計,并說明請求審計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同時需要提出明確的審計財務狀況年度及年限,并自愿預付審計費用。
3、經濟糾紛案件審計目前還沒有具體時間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發現案情復雜的,還可以依法延長審理期限。對于被告方當事人無法聯系的,法院需要公告送達;如果需要鑒定的,鑒定期限不計入審理期限之內。
什么情況下使用函證
使用函證的情況: 審計過程中:函證是審計工作中常用的一種手段,主要用于驗證被審計單位與第三方的交易或事項的真實性。例如,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會對銀行往來賬目進行函證,通過向銀行發送函件,核實被審計單位銀行存款的余額、交易記錄等信息的準確性。
當存在爭議或糾紛時,函證可以作為法律證據。例如,在商業合作中,如果出現合同執行爭議或貨物質量糾紛,雙方可以通過函證的方式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觀點。這種證據可以是在爭議發生前發送的確認函或訂單確認等文件。因此,在解決爭議時,函證是收集證據的重要手段之一。
函證是一種審計方法,主要在以下情況下被采用: 核實銀行存款。 當審計人員需要對企業的銀行存款賬戶余額進行確認時,他們會選擇函證的方式。這是因為通過向銀行發送函證,審計人員可以直接獲取被審計單位銀行存款的準確信息,確保審計工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在以下情況下需要函證: 核查重要事實:當審計人員需要確認某個重要事實或信息時,通常會選擇函證的方式。比如,對于企業的財務狀況、交易記錄的準確性等進行核查,需要向相關當事人發送詢證函,以獲取準確的信息。
個人事務處理中的使用 在個人事務處理中,函證也常被使用。例如,個人在辦理貸款、信用卡等金融業務時,銀行可能會通過發送函件的方式確認個人的身份信息、收入狀況等。這種方式能夠確保信息的準確性,降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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