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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斗爭,以維護社會主義法制,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 *** 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刑訴法已經經過三次修訂。根據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安全機關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與公安機關相同的職權。
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應當堅持什么原則
1、【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應當堅持依法接受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第17條的法律監督原則。
2、【答案】: 依靠群眾,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一切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沒有特權;分工負責,互相配合;確保各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刑事訴訟第17條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刑事訴訟第17條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追究外國人刑事責任適用我國刑事訴訟法。
3、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是司法機關,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該法規定的基本原則公安機關都應當堅持。
刑事訴訟法從輕減輕處罰的條款
刑事訴訟法處分原則;(一)對自首的犯罪分子,都“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二)犯罪較輕的自首,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三)犯罪以后因罪行較重而自首的。【法律依據】《刑法》第六十七條第2款規定:“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法定的從輕情節有: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事訴訟法》認罪認罰的規定是: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認定為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是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服刑的罪犯可以認定為自首。
新訴訟法第十七條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互惠原則,我國司法機關和外國司法機關可以相互請求刑事司法協助。
法院管轄權最新規定如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八條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的《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七條明確了以下幾種情況下,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法院幫助調查收集證據: 證據為國家有關部門保管的檔案材料,且需法院依據職權獲取,即此類材料通常難以直接獲取。
一)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 *** 收容教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十七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七條之一,規定:“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第八條 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第九條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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