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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收到傳票不要請律師?
1、法律分析:被告一般都是在接到法院傳票后才知道并確定自己被告上法庭,一般在原告起訴之前被告是不清楚將對簿公堂的。既然收到了傳票,如果案子本身不難、法律關系簡單、涉及的利益不大,當然可以不需要委托律師。
2、當事人收到法院的傳票之后,請律師進行辯護是一種自愿行為,可以請律師也可以不請律師,但當事人在請律師之前,也要和律師簽訂合同,明確案件的過程與證據,協商好收費的方式即可。 一般收到傳票不要請律師?根據案件情況看,需不需要請律師,如果案情較大最好請律師。
3、收到法院傳票后,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取決于案件復雜程度。對于較大的案件,建議請律師處理。 法院在原告起訴后會發送一系列文件,包括民事起訴狀、證據材料、傳票等給被告。被告收到這些文件后應轉交律師審查。 在舉證期限內,被告應請律師協助準備證據材料。
4、收到傳票后,如何處理?若不確定如何應訴,應及時委托律師。收到傳票后,雙方是否可協商解決?若雙方同意和解,原告可申請撤訴。收到傳票后,何時開庭?一般傳票上會寫明開庭日期,至少提前三天送達。具體開庭時間視個案及法院排期情況而定。收到傳票不去會怎樣?被告可缺席判決,失去訴訟權力。
5、聘請律師也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保護,為了確保案件勝訴,并防止庭審中出現意外的情形,建議委托律師。律師費用收取,民貸借貸糾紛一般都說不是特別高。各律師、律所收費沒有具體數額。房貸逾期收到法院傳票能找原告協商嗎?可以協商,原告最主要的目的是把錢追回來。
6、法律分析:被告收到法院傳票不請律師的話法院不會直接按原告訴訟判決,如下:民事訴訟、行政訴訟:請律師是當事人的權利,不是關法院的事,法院是沒有幫當事人準備律師的。
開庭后法院還會調查取證嗎
1、法律分析: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后,合議庭如果對證據有疑問的,可以宣布休庭,對證據進行調查核實。新的證據包括:當事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后新發現的證據;當事人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在舉證期限內提供,經人民法院準許,在延長的期限內仍無法提供的證據。
2、法律主觀:民事訴訟法院會調查取證。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因此,法院會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取證。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3、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下判決書前,必須調查取證,對雙方提交的證據進行分析,確實真偽,然后才可以依法做出判決。對于當事人難以取得的證據,有義務調查或者收集。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后,合議庭如果對證據有疑問的,可以宣布休庭,對證據進行調查核實。
4、法律分析:法院調查取證需要根據案件的需要來判定。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后,合議庭如果對證據有疑問的,可以宣布休庭,對證據進行調查核實。
二審立案會通知么
二審立案后是會通知的。并且原審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訴狀后,還會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發給對方當事人,而在收到對方的答辯狀后,還會在五日內將副本送達給上訴人?!痉梢罁俊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在二審立案后,原審人民法院會在規定時間內通知雙方當事人。具體來說,上訴人提交上訴狀后,原審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發送給被上訴人,并且被上訴人收到副本后,應當在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后,同樣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上訴人。
會,二審立案是會通知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一般來說,二審法院會在開庭審理之前告知上訴人、被上訴人開庭時間,舉證時間,舉證須知等內容。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除外。
二審立案會通知當事人,二審法院需在開庭前告知上訴人、被上訴人開庭時間、舉證時間及舉證須知等。上訴人可向原審法院或直接向二審法院提交上訴狀。二審立案后,最 *** 0日即可開庭,一般在立案后3個月安排開庭。法律規定,二審法院應在立案后三個月內審結對判決的上訴案件,特殊情況需院長批準。
二審立案會通知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二審法院應當在開庭審理之前告知上訴人、被上訴人開庭時間,舉證時間,舉證須知等內容。上訴人對一審判決上訴的,可以向原審法院提交上訴狀,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
如果二審立案了會進行短信通知,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交答辯狀。
舉證期限什么時候開始
1、由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計算。
2、舉證期限從人民法院確定并通知當事人的那一天開始算。人民法院在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中確定的舉證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而在第二審案件中,如果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該期限不得少于十日。
3、法律分析:舉證期限的起算時間就是從收到法院傳票的那一天開始計算,按照法院傳票上通知的時間遞交相關證據。舉證期間最后一日為節假日(包括公休日星期星期日)的,則舉證期間順延節假后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日;如果節假日不是期間的最后一日,而是在期間開始或期間的中間,則均應計算在期間內。
4、舉證期限是從被告拿到訴訟通知書之日起進行計算,法律對此的規定是舉證期限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如果由法院指定期限的話,應從當事人接到訴訟通知書次日起算,而且不少于30日,如果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沒有提交證據,會被視為放棄舉證。
5、舉證期限從收到法院傳票的那一天開始計算。一般民事訴訟的舉證期限就是15天,如果舉證期間的最后一天為法定節假日的話,法定節假日不算在舉證期限期間,舉證期限會順延到節假日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日。超過法定舉證期的,將視為主動放棄舉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問題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問題民事訴訟舉證須知試行的若干規定》二十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證據民事訴訟舉證須知試行,對方當事人認可或者不予反駁的民事訴訟舉證須知試行,可以確認其證明力?!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問題的若干規定》二十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證據民事訴訟舉證須知試行,對方當事人舉不出相應證據反駁的,可以綜合全案情況對該證據予以認定。
法律規定,申請強制執行的的期限是2年,即判決生效后2年民事訴訟舉證須知試行;如果過了期限不申請的,法院以后將不再強制執行。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沒有上訴期。
審判人員出示人民法院調查收集的證據,原告、被告和第三人進行質證。經審判長許可,當事人可以向證人發問,當事人可以互相發問。審判人員可以詢問當事人。案件有兩個以上獨立存在的事實或者訴訟請求的,可以要求當事人逐項陳述事實和理由,逐個出示證據并分別進行調查和質證。
最高法的《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問題的若干規定》規定,當事人提供的證人無正當理由在通知的開庭日期拒絕出庭,將由提供證人的一方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然而,這項規定可能存在問題。首先,它忽略了不同證據類型的區別,理論上,法院應強制證人出庭,而非將責任推給當事人。
對于當事人無異議的證據,不用在法庭上質證。另外,對于對方當事人自認或不予反駁的證據也不需要質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問題的若干規定》第22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證據,對方當事人認可或不予反駁的,可以確認其證明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問題的若干規定》第28條第2款規定:“與一方當事人有親屬關系的證人出具的對該當事人有利的證言,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币虼耍拮踊蚋改傅扔H屬的證言必須要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才具有證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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