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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觀點集成的內容簡介
1、這本書所匯集的司法觀點,代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對法律適用問題的司法態度和立場,同時也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審判業務庭對法律問題的傾向性意見。它對法官、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士而言,是一本權威且實用的法律工具書。
2、這些司法觀點覆蓋刑事、民事、商事、知識產權、民事訴訟、行政及國家賠償等各個審判領域,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對一些法律適用問題的司法態度和立場,也反映最高人民法院審判業務庭對一些法律問題的傾向性意見。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特為本書撰寫了新序,并向廣大審判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業相關人員推薦本書。
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觀點集成4:行政、國家賠償卷》是由劉德權主編,出版社為人民法院出版社,ISBN為9787510901256,出版時間在2010年11月1日,版次為第一版,頁數為780頁,裝幀為平裝。此書所屬分類為圖書的其它分類。本書主要收錄了最高人民法院在行政和國家賠償領域的司法觀點。
4、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中強調了案例庫在案件審理中的重要性,以確保法律適用和裁判尺度的一致性。法律人在日常工作中,對案例的檢索分析是必不可少的。Alpha作為法律領域的技術領軍者,提供了一站式的法律服務,包括案例庫、法規庫以及司法觀點、類案同判和優案評析等專業數據庫。
5、指導性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觀點集成是對法律適用問題的官方解釋和指導,具有指導性效力,可以為下級法院和司法工作者提供法律適用的參考和指導。
6、《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觀點集成(民商事卷續共2冊)》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司法政策精神、答復、通知、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及公報案例、審判業務庭意見中梳理出一千多個司法觀點,并以附錄形式選摘最高人民法院審判業務庭的權威著述和目前審判實務中的主流觀點、信箱答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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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否定觀點集成】未得到金融監管層面認可《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國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列舉司法觀點集成民事訴訟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司法觀點集成民事訴訟,未包含小額貸款公司,且小額貸款公司并非由銀監部門批準設立。
2、法律規定如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亦是如此,在大量的有關典權的司法解釋中,典權都被典當所取代。而實際上,典權與典當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法律制度司法觀點集成民事訴訟:一為物權,一為債權。 其二,立法內容不完整。在我國《民法通則》中,涉及用益物權的規定少得可憐,被認為是用益物權規定的條文只有4條。
3、內容:(1)、管理體制上:實行政企分開,擴大企業自 *** (2)所有制上: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3)分配制度上:實行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4、其性質和目的有兜底條款和方便商事司法在內。 通俗地講,商主體所經營的所有包含有:農林牧漁、水利及其服務業、工業、地質勘察和勘探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物資供銷業、倉儲業、房地產經營業、居間服務業、咨詢服務業、金融保險業等行業和領域,均屬于商事行為的范疇。
擔保公司禁止從事民間借貸法律依據
1、擔保公司能否為民間借貸擔保依據我國相關法律司法觀點集成民事訴訟的規定司法觀點集成民事訴訟,擔保公司如果是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司法觀點集成民事訴訟的法人,可以作為擔保人,但需要經出借人的認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不得擔任保證人的主體范圍】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 *** 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2、投資(融資)擔保公司不能進行民間借貸經營活動。投資(融資)擔保公司是經國家批準的,從事特定投融資擔保業務的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等業務。《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下列活動司法觀點集成民事訴訟:(一)吸收存款。(二)發放貸款。(三)受托發放貸款。(四)受托投資。
3、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包括代為履行債務和承擔債務不履行責任兩種,同時不是法律禁止提供擔保的機構,那么擔保公司就可以為民間借貸提供擔保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4、二)企業法人、事業法人作為聯營一方向聯營體投資,但不參加共同經營,也不承擔聯營的風險責任,不論盈虧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潤的,是明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耿緝鈍墾墁舊惰馴伐沫確認合同無效。
離婚訴訟能夠提起反訴嗎
1、離婚案件可以反訴。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是平等的,法律給予原告以起訴的權利,同時給予被告以答辯和反訴的權利。【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在離婚案件中,嚴格來說并不存在“反起訴”這一概念,然而,在特定情境之下,被告方可在答辯期內提出反訴。舉例而言,若離婚訴訟中原告請求解散家庭關系,而被告在答辯過程中能為此舉提供反證,如指正原告存在過失并索要損害賠償,抑或要求分配原未提請的婚內共有財產,則可在此時提出反訴。
3、在中國法律中,離婚反訴是被允許的,但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和規定。離婚反訴是指當被申請離婚的一方不同意離婚時,可以提出反訴,要求對方離婚。在中國法律中,離婚反訴是被允許的,但需滿足以下條件: 對方有過錯:只有當被反訴方存在過錯,如婚外戀、家庭暴力、虐待、 *** 等,才能提出離婚反訴。
4、法律分析:離婚訴訟中不可以提起反訴,離婚案件不存在反訴制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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