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下列哪一項屬于刑事訴訟中適用中止審理的情形()
- 2、在刑事訴訟中,遇到下列特殊情形,各個司法機關的處理方法,不正確的有哪...
- 3、關于刑事訴訟中查封、扣押、凍結在案財物的處理,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 4、關于我國刑事訴訟中證明責任的分擔,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下列哪一項屬于刑事訴訟中適用中止審理的情形()
【答案】:C C項:屬于中止審理的情形在刑事訴訟中以下哪種,當選;ABD項:屬于延期審理的情形在刑事訴訟中以下哪種,不當選。
自訴人、被告人得了精神方面的疾病或者其在刑事訴訟中以下哪種他嚴重疾病的。向法院提起訴訟之后,被告人逃脫了,導致案件在較長的一段時間內不能繼續審理下去的。在對自訴案件進行審理的過程中,被告一方失蹤的。因為其他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案件不能繼續審理下去的。
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中止審理:自訴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應當裁定中止審理。起訴后被告人逃脫,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的。應當裁定中止審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1條的規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中止審理:自訴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應當裁定中止審理。起訴后被告人逃脫,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的。應當裁定中止審理。
中止審理的適用情形包括: 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 被告人脫逃。 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托訴訟代理人出庭。 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終止審理與中止審理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原因和法律后果上。
在刑事訴訟中,遇到下列特殊情形,各個司法機關的處理方法,不正確的有哪...
①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發現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應當撤銷案件。因此A選項說法錯誤。②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在刑事訴訟中以下哪種,發現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和刑訴法第16條規定的情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因此B選項說法正確。
因此,A選項正確,而B選項錯誤,另外由于D項中于某故意傷害一案應當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所以也應當由公安機關證明于某具備逮捕條件,故D選項錯誤。
將第二條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 *** 利和其在刑事訴訟中以下哪種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對其中證據不足、可以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所以,自訴案件也可能轉為公訴案件。故A項正確。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法定范圍的公訴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不同方式的從寬處理的程序。
關于刑事訴訟中查封、扣押、凍結在案財物的處理,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1、《刑事訴訟法》第118條規定,對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郵件、電報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3日以內解除扣押、凍結,退還原主或者原郵電機關。
2、【答案】:A、C 本題考查的是扣押、凍結的在案財物的處理A.選項,《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1款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單,隨案移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
3、【答案】:D 查封、扣押物證、書證,是指偵查機關依法對與案件有關的物品、文件、款項等強制查封、扣留或者凍結的一種偵查行為。①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39條規定,在偵查活動中發現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文件,應當查封、扣押;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4、【答案】:A,C 《刑事訴訟法》第139條規定:在偵查活動中發現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文件,應當查封、扣押。可見,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無罪的證據也應予以扣押。據此,A選項正確。
5、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行使查封、扣押、凍結權的只能是人民法院,而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國家安全機關的偵查人員、人民檢察院辦理自偵案件的偵查人員可以采用扣押措施。
6、【答案】:A、B、C、D 【考點】人民法院對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的處理。詳解:根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第35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被告人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并制作清單,附卷備查;對人民檢察院隨案移送的被告人財物及其孳息,應當根據清單核查后妥善保管。
關于我國刑事訴訟中證明責任的分擔,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證明陂告人有罪的責任在刑事訴訟中以下哪種,一般分為4類情形在刑事訴訟中以下哪種:(1)公訴案件中由公訴人來承擔。(2)自訴案件中由自訴講的原告來承擔。因此,B項中的自訴人對其控訴承擔提供證據予以證明的責任是正確的。(3)法院不承擔證明責任。(4)被告人既不承擔證明自己有罪的責任,也不承擔證明自己無罪的責任。
【答案】:BD 本題考查的是證明責任的分擔。證明責任,是指人民檢察院或某些當事人應當承擔收集證據、提供證據、證明案件事實或者利于自己的主張的法律責任。具體來說:在公訴案件中,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在自訴案件中,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責任由自訴人承擔。
在在刑事訴訟中以下哪種我國,證明責任的承擔主體首先是控訴機關和負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即公訴案件中的公訴人和自訴案件中的自訴人,只有他們才應依照法定程序承擔證明犯罪事實是否發生、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罪、無罪以及犯罪情節輕重的責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負證明自己無罪的責任。A項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