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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中關于取保候審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刑事訴訟規則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刑事訴訟規則的條件和期限。根據該法律規定取保候審刑事訴訟規則,取保候審取保候審刑事訴訟規則的期限通常最長為12個月。若案件復雜,無法在規定期限內結案,可以經檢察院批準延長。然而,對于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12個月。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其適用條件如下: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人民*、人民*和*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中對取保候審有明確法律條款規定,取保候審屬于刑事強制措施,根據規定,其條件包括嫌疑人可能被判有期徒刑對社會危害性不大、患有嚴重疾病或者嫌疑人懷有身孕等。取保候審應當由嫌疑人家屬或者代理人提出。
刑事訴訟中的取保候審,是一種在不逮捕嫌疑人的情況下,通過要求他們提供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以確保其按時出席法庭的強制措施。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有以下幾種適用情況: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無需逮捕但存在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風險的。
取保候審傳訊是刑訴法第幾條
1、法律分析:傳訊的法律依據條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七條、第一百一十九條。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傳訊的地點為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2、法律分析:涉及取保候審、拘傳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至第七十三條。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涉及取保候審、拘傳的主要條款摘錄如下: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3、傳訊是《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和第七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第七十七條規定,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應當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刑法中并沒有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
4、【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八條,第七十一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審法律條款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應該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對于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要求。
取保候審法律條款是什么取保候審法律條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法律分析: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
法律主觀:被 取保候審 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違反相關規定,已交納 保證金 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其違反規定的情節,決定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
法律分析:取保候審的條件為: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較輕,沒有必要逮捕,對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采用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的規定和條件是什么?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2、法律對于取保候審的條件有明確規定,具體如下:對于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取保候審。對于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亦可取保候審。
3、根據規范,律師若認為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可以為其申請。具體條件如下: 涉案情況符合《刑事訴訟法》第51條的規定。即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且不構成嚴重的犯罪行為。 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
4、取保候審的條件: 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未滿一周歲的嬰兒的婦女。
5、首先,如果嫌疑人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此時可以考慮取保候審。其次,對于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嫌疑人,若采取取保候審不會引發社會風險,同樣符合取保候審條件。
刑事訴訟法取保候審條款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取保候審刑事訴訟規則,已交納保證金的取保候審刑事訴訟規則,沒收保證金取保候審刑事訴訟規則,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主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與規定 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主要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條款中。根據該法,對于符合一定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適用取保候審措施。
取保候審法律條款是什么取保候審法律條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法律分析:涉及取保候審、拘傳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至第七十三條。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涉及取保候審、拘傳的主要條款摘錄如下: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傳訊是《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和第七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第七十七條規定,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應當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刑法中并沒有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68條規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取保候審的方式有兩種,一是繳納保證金取保候審刑事訴訟規則;而是提供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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