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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案轉公訴,造謠者將會面臨什么刑事責任?
月25日的新聞發布會上,最高檢檢察委員會委員、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表示,針對網絡誹謗等嚴重擾亂網絡社會公共秩序的行為,建議公安機關對“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案”立案偵查,推動刑事自訴案件轉為公訴,向社會傳遞“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的強烈信號。
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案30日將開庭,造謠者也被以誹謗罪進行刑事追訴。的確,造謠誹謗不需要什么成本,但是對于受害人來說卻是莫須有的傷害,誹謗他人是需要承擔責任的。情節輕的是侵犯名譽權,負民事責任,比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要賠償受害人損失。
散布謠言如果情節較輕的需要對受害人進行賠禮道歉并且賠償相關損失,如果已經引起了社會恐慌、詆毀他人名譽、破壞他人家庭幸福,可能會被行政拘留并且罰款。當情節已經過于嚴重,導致受害人出現精神失常,自殺自殘等行為,可以認定為誹謗罪成立,根據實際情況會追究刑事責任判有期徒刑。
057128164488說起訴怎么處理
在家等待法院的起訴材料,或者自行去法院查詢。這是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的電話。被起訴的話法院立案之后會收到法院的電話和傳票,也可以自行去法院進行查詢。
造謠女子出軌快遞員的2人被立案?
杭州余杭區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于12月14日下午發布消息余杭刑事訴訟在哪里起訴,確認已立案受理女子吳女士對郎某和何某提出余杭刑事訴訟在哪里起訴的誹謗指控。 吳女士于10月26日通過其訴訟代理人向余杭人民法院提交了刑事自訴狀及證據材料。自訴狀中指控郎某和何某捏造事實,通過網絡誹謗吳女士,要求法院以誹謗罪追究兩人余杭刑事訴訟在哪里起訴的刑事責任。
造謠女子出軌快遞員的2人因為誹謗罪被立案。據悉,7月初,吳女士去小區門口的快遞驛站時,被隔壁便利店老板郎某 *** 。郎某與朋友何某分別飾演快遞小哥和對面小區獨自在家帶孩子的“小富婆”在微信上聊天,編造了“富婆出軌快遞小哥”的劇情。
月30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案”在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開庭。從該案當事人谷女士處獲悉,兩位被告人郎某、何某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緩期2年執行。谷女士表示“有這個結果,這個事情就結束了。
記者于12月26日從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獲悉,在檢察機關的建議下,此前在網上引起廣泛關注的“女子取快遞被造謠案”的當事人郎某和何某已被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以涉嫌誹謗立案偵查。2020年7月,谷女士在小區快遞點取快遞時被便利店店主郎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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