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暴力追賭債的量刑的知識,其中也會對以暴力行為討要賭債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以非法拘禁、輕微毆打手段索要賭債行為如何定性?
- 2、為索要賭債而非法拘禁他人,應當如何量刑
- 3、賭債敲詐勒索怎么定罪
- 4、暴力討債會構成什么罪
- 5、被追賭債報警會怎么處理?
- 6、暴力催收賭債構成什么罪
以非法拘禁、輕微毆打手段索要賭債行為如何定性?
《刑法》規定了敲詐勒索罪。如果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威脅手段,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認定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行為人為勒索財物而實施了非法拘禁他人等行為,是出于一個犯罪目的,而犯罪手段又觸犯了其他罪名即非法拘禁罪,系牽連犯,應當從一重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img]為索要賭債而非法拘禁他人,應當如何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解釋》規定: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即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賭債敲詐勒索怎么定罪
如果要求賭債的手段合法,數額與賭債一致,不構成敲詐勒索,但可能構成其他違法行為。如果行為人以暴力、脅迫等方式索要賭債,超過賭債數額,數額較大的,可以構成敲詐勒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暴力討債會構成什么罪
這個可能性比較多,可能構成如下罪名:
1、盜竊罪:
我們都知道盜竊罪往往是竊取他人的財物,以非法的手段不經他人同意私自搬走他人財物的。
此類案件的發生多數是因債權人之前已多次催討未果,再次催討時,正巧債務人不在家,于是一氣之下擅自搬走財物抵債。
2、非法拘禁罪:
(1)非法拘禁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此類案件的被告人往往因催討債務未果,便通過誘騙的方式將債務人的子女等騙走,扣押作為人質,要求債務人還款贖回被扣押的子女。
3、搶劫罪:
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4、放火罪:
放火罪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5、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罪:
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于侵犯公民人身民 *** 利罪的一種;而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并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擴展資料:
其他方式
方法一:以毒攻毒法
對于有些忘性極強的欠債人,惱羞成怒的你又無法用黃世仁的討錢辦法來對付這些昔日的“楊白勞”。
如此一來,難免會愁眉不展大傷腦筋。
其實大可不必,俗話說:“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編個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語,分文不揣地約上欠債人逛商場,見到你喜愛的東西直接開口向他/她借錢。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進去。
方法二:“易貨”置換法
至于那些“揣著明白裝糊涂”的人,往往把錢借給他/她以后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而且他們恐怕對你的討錢招數也早有防范。不過也沒關系,學會“易貨置換法”準叫他/她防不勝防。
首先注意觀察屬于欠債人的物品,其價值最好稍微大于或與所欠錢款等值。之后,找個最佳時機,裝出沒有任何動機的樣子將其“借”到手。直到欠債人還清所欠債務之前你也拒不歸還。這樣就算是亡羊補牢,也不會為時過晚。
方法三:借刀“殺雞”法
實在無法直接對付欠債的“鐵公雞”,那就只能借刀殺“雞”了。找一個和欠債人熟悉的人,當然,此人必須和你也很熟悉。
然后,圍繞你的經濟困境對其大訴其苦,并把占用你錢財的欠債人羅列一番,旨在讓對方出面替你向欠債人說出你難以啟齒的討錢話。
此法也可以套換使用,直接找到欠債人表述一番,同樣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過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千萬不能被人發覺你是指桑罵槐,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人大代表暴力催債事件
被追賭債報警會怎么處理?
賭債上門催收報警的處理如下:
1、如果催債人未使用暴力的,警察一般是不會干涉的,因為這屬于民事經濟糾紛,不屬于公安機關主管范圍;
2、但如果賭債上門催收時采取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的手段被追債的,可以報警處理。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可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一)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暴力催收賭債構成什么罪
催收的方法變了性質,比如爆通訊錄、威脅、侮辱、毆打等,那么就涉嫌犯罪了,今天希財君來盤點幾個常見的罪名,如果大家遇到類似的情況,完全可以保留證據報警求助。1、非法拘禁罪。常見于上門催收,限制借款人的人生自由,或者帶走借款人的家人、親戚,如果借款人不還錢,那么就會一直扣押,這種涉嫌非法拘禁罪2、搶劫罪。一些網貸機構把債務外包給不合法的催收公司,這些催收公司會糾集一些社會閑雜人等,采用各種暴力手段,趁機 *** 財物,有可能涉嫌搶劫罪。3、故意傷害罪。這是常見的在催收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情況,網貸機構為了讓借款人盡快還款,故意激化矛盾,一言不合有可能演變為斗毆。4、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以前經常會有這種催收方法,就是一群人闖入借款人家中,賴著不走,嚴重影響借款人的日常生活。5、敲詐勒索罪。部分催收人員趁火打劫,會采用一些威脅、脅迫、欺騙的方法,強行索要財物,這涉嫌敲詐勒索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貸等產生的非法債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一)使用暴力、脅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嚇、跟蹤、騷擾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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