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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公司簽合同有經濟糾紛用負法律責任嗎
1、一般情況下,代表公司簽合同,有經濟糾紛不用負法律責任,公司合同的簽字人其簽字行為代表的是公司,由公司承擔合同責任。(2)但如果簽字人不是本單位工作人員,也未經授權委托的,公司不承擔責任,或者自然人本人簽署合同,合同責任由簽字人承擔。
2、公司經濟糾紛屬民事范疇,未涉刑事犯罪者無需承擔刑罰。但若蓄意違反合約或偽造合約導致涉案,并觸犯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時,有可能面臨刑法處罰。
3、一般情況下,代表公司簽合同有經濟糾紛不用負法律責任,公司合同的簽字人其簽字行為代表的是公司,由公司承擔合同責任。但如果簽字人不是本單位工作人員,也未經授權委托的,公司不承擔責任,合同責任由簽字人承擔。
4、法人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都是有效的,除非對方明知道該份合同是未經公司同意而簽訂的。如果法人簽訂的合同損害了公司或者股東的利益,股東可以要求法人賠償損失。但對簽訂合同的另一方來說,他依然有權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履行義務。對協議雙方是有效的。
5、應該屬于無效合同。如果依據該合同進行了購銷行為,并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對方應該依據該業務員的涉嫌詐騙行為,到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介入偵查后處置。如果該合同沒有造成對方的相關經濟損失,可以依據合同糾紛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撤銷該合同,以對方違反合同法要求對方給予相關的賠償,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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