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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內容
1、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工作制度。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2、安全意識在先。(2)安全投入在先。(3)安全責任在先。(4)建章立制在先。(5)隱患預防在先。(6)監督執法在先。
3、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學習和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勞動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以確保員工對法律的遵守和了解。安全意識培養:培養員工對安全的重視和意識,使他們認識到安全問題的重要性,并具備辨識和預防潛在危險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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