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民事訴訟敗訴了,真的沒有能力償還,會被司法拘留嗎
1、如果被執行人有《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所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就可以予以司法拘留。 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而且積極配合法院執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復執行。
2、然而,執行人無力償還并不意味著他會被直接拘留。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償還能力以及是否有逃避執行的行為等因素,都會影響法院是否采取拘留措施。拘留措施的條件與限制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拘留措施通常適用于執行人故意逃避執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等行為。
3、如果被執行人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法院也會終止執行。民事糾紛沒有賠償能力是不會被拘留的,除非有拒不執行,藏匿財產等行為法院才會采取不超過十五日的拘留,司法拘留沒有次數的限制,但一般實際操作中只拘留一次。
4、“對同一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罰款、拘留不得連續適用。”也就是說,條件是;有償還能力,拒不執行的間隔一天,還可以罰款、拘留。
標簽民事訴訟執行風險
相關文章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