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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招標應當具備什么條件
1、建設單位自行招標應具備的條件:(1)有與招標工程相適應的經濟、技術、管理人員;(2)有組織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的能力;(3)有審查投標單位資質的能力;(4)有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的能力。
2、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三條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yè)務并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從事招標代理業(yè)務的營業(yè)場所和相應資金;(二)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yè)力量。
3、因為國家有關規(guī)定要求,承包建設項目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超越本企業(yè)資質等級許可的業(yè)務范圍或者以其他企業(yè)的名義承攬建設項目。(2)投標人應當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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