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撿到手機不歸還是否構成盜竊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侵占他人財物的行為。撿到手機不歸還并不構成盜竊罪。因為撿到手機并不是為了占有它,而是為了將它歸還給失主。
2. 撿到手機不歸還是否構成侵占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條規定,侵占罪是指占有他人財物,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者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撿到手機不歸還也不構成侵占罪。因為在撿到手機后,如果主動尋找失主并將手機歸還給失主,就不屬于占有他人財物的行為。
3. 撿到手機不歸還是否構成失物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失物罪是指發現有人遺失財物,不及時歸還的行為。撿到手機不歸還屬于失物罪。因為撿到手機后,如果不主動尋找失主并將手機歸還給失主,就涉嫌失物罪。
綜上所述,撿到手機不歸還并不構成盜竊罪和侵占罪,但屬于失物罪。因此,我們在撿到手機后應該積極尋找失主,并將手機歸還給失主。這不僅符合法律規定,也是一種道德和良好習慣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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