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2016年國家賠償標準,以及2017年國家賠償新標準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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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金如何計算公式是什么?
一、 國家賠償 金如何計算公式是什么? 國家賠償以支付 賠償金 為主要方式,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 工資 計算。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作為 賠償標準 ;侵犯公民 生命健康權 的,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為賠償基數。侵犯財產權的,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財產不能返還或恢復原狀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返還罰款、 罰金 、沒收的金錢、解凍的存款或匯款的,應當支付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賠償標準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9日發布的《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指出,近年來,國家 刑事賠償標準 隨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提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每日賠償金額從1995年的17.16元人民幣,上升到2012年的162.65元人民幣。 白皮書指出,中國確立國家賠償制度,對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給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的損害,國家依法予以賠償。2010年修改的 國家賠償法 健全了國家賠償工作機構,暢通了賠償請求渠道,擴大了賠償范圍,明確了 舉證責任 ,增加了 精神損害賠償 ,提高了賠償標準,保障了賠償金及時支付,進一步完善了行政賠償、 刑事賠償 和非刑事司法賠償制度。2011年,各級法院審結行政賠償案件( 一審 )、刑事賠償案件、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共計6786件;其中,審結刑事賠償案件868件,賠償金額3067余萬元人民幣,與2009年相比,分別增長16.04%、42.9%。 白皮書說,近年來,中國積極探索建立對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制度,對遭受犯罪行為侵害、無法及時獲得有效賠償、生活陷入困境,特別是因遭受嚴重暴力犯罪侵害,導致嚴重 傷殘 甚至死亡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親屬,由國家給予適當資助。各地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確定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具體標準和范圍,并將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與落實法律援助、社會保障等相關制度相銜接,完善了刑事被害人權益保障體系。2009至2011年,司法機關共向25996名刑事被害人發放救助金3.5億余元人民幣,提供法律援助11593件。 2016年日賠償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2016年5月16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242.3元,該標準較上年度增加了22.58元。 據最高檢 刑事申訴 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國家統計局2016年5月13日公布,2015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3241元。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統計數據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確定了新的日賠償標準為242.3元。另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各級人民檢察院自2016年5月16日起執行該日賠償標準。 如果國家機關對公民進行了錯誤的處罰后,不僅會侵犯到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同時也會侵犯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權,那么當事人是有權利向作出處罰的行政機關索要賠償的,國家賠償一般會以支付賠償金的形式來機型,國家賠償金的具體金額也會根據頒布的政策以及收入水平來決定。
[img]如果被誤抓 *** 拘留 怎么賠償?
公安機關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受害人可以要求支付國家賠償。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法院公布2016年國家賠償標準,具體數額為每日242.3元。
相關法律規定: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二條 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
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第三十三條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我國國家賠償法采取不溯及既往的原則的規定是什么?
一、我國 國家賠償法 采取不溯及既往的原則的規定是什么? 在1994年12月31日之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行為,一律不適用《國家賠償法》,在司法實踐中成了隨意賠償或不賠償。 國家賠償 的計算標準如下: 最高檢 刑事申訴 檢察廳5月31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 賠償標準 258.89元。 據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嗯,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 賠償金 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 工資 計算。”國家統計局2017年5月27日公布,2016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67569元。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統計數據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確定新的日賠償標準為258.89元。另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 刑事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各級人民檢察院自2017年5月31日起執行該日賠償標準。 二、相關規定 《國家賠償法》 第二十一條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規定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其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 賠償義務機關是人民法院的,賠償請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規定向其上一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第二十二條 復議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 賠償請求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如果沒有經過復議、 申訴 程序,是2個月;如果經過復議、申訴,時間跨度可達6個月(不包括賠償請求人自身時間延遲)。 我們國家法律制定之后都是采取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也就是在后面制定的法律之前是不能夠適用的,國家賠償法自然也需要遵循這樣的原則來進行,但是在司法實踐當中,確實也存在著一些問題,除此之外, 國家賠償標準 給大家簡單介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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