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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現在女性過50歲勞動局和勞動仲裁是不管了嗎?除此以外還有什么樣的途徑可...
- 2、民事訴訟50歲女人10工齡社保不夠亨受不了退休帶遇公司中止勞動有補償...
- 3、女人工傷超過50單位不賠償是否合法
- 4、50歲以上的工傷怎么辦
現在女性過50歲勞動局和勞動仲裁是不管了嗎?除此以外還有什么樣的途徑可...
1、應該是沒找對部門,應該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或者監察大隊,一般勞動仲裁委員會在行政服務大廳,監察大隊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勞動局不直接參與。只是在合同雙方有意義的情況下進行仲裁。
3、工作職責不同勞動監察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執行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 勞動仲裁監督檢查,是依照法定的行政職權主動進行,不需要相關人提出請求;而勞動仲裁機構則是受理勞動關系當事人申訴的勞動爭議案件,需先提出仲裁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才能受理案件,否則,仲裁部門不主動介入。
4、員工可以請律師直接向法院起訴,因為糾紛事件已經超過一年,那么過了勞動仲裁的時效性,所以勞動部門是不會受理的。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5、接下來,勞動者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勞動仲裁申請。這些部門通常包括勞動局或其他相關機構,它們負責處理勞動爭議案件。 最后,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勞動者仍有權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繼續追求正義。
民事訴訟50歲女人10工齡社保不夠亨受不了退休帶遇公司中止勞動有補償...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沒有。公司有按時依法繳納社保,工人于退休時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則合同算自然終止,就不需要給予補償。所以民事訴訟50歲女人10工齡社保不夠亨受不超過50歲民事訴訟了退休帶遇公司中止勞動沒有補償。
企業招收達到退休年齡超過50歲民事訴訟的工作人員時,要弄清其是否已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若其沒有辦過職工社保,企業招收后,仍應按勞動法及相關規定履行義務。
有權,但需要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才可以,用人單位可以拒絕勞動者延長退休年齡的要求,并不違法。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并不必然終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發給;(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5%發給;(三)連續工齡滿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如果因單位未交社保造成所用醫療費用無法報銷部分可要求單位支付。
女人工傷超過50單位不賠償是否合法
工傷不賠償是否犯法具體體現為:員工受工傷,單位不賠償還要對員工罰款的,不合法。如果單位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的,需賠償停工留薪期的工資、五級工傷員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等費用;但如果沒有為員工參保的,則還要依法賠償醫療費、勞動能力鑒定費等費用。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人單位在職工的工傷期間不發放工資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即便工傷職工因為工傷住院,處于停工留薪期,但是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仍然跟受工傷前一致,單位不可克扣,也不可以不支付,并且單位需要按月支付職工工資。
女職工超過五十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勞動合同終止,與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也就不受勞動方面相關法律的保護。一般情況下,勞動仲裁有年齡限制,即不得超過女五十歲、男六十歲的法定退休年齡和構成勞動關系的年齡,即十六周歲以上,否則均不予受理。
50歲以上的工傷怎么辦
超過50歲如果沒有退休應當認定為工傷,需要進行傷殘認定然后依照認定的標準進行賠償。如果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受傷亡的,屬于勞務關系,應通過民事訴訟途徑解決其工傷賠償問題。
首先申請認定勞動關系。不能認定勞動關系。就不能認定為工傷。如果確定是公傷的話,可以起訴用工單位賠償醫療費用。協商不成,按雇傭關系處理,起訴老板。
超過50歲工傷的:先送往醫院治療;進行工傷認定;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傷情相對穩定后,如果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依據鑒定等級依法獲得賠償。
超過50歲工傷的,處理流程如下:先送往醫院治療;進行工傷認定;對工傷認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傷情相對穩定后,如果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依據鑒定等級依法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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