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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黃金案黔西南州晴隆黃金案始末
晴隆黃金案:黔西南州黃金開采的混亂與沖突2010年,貴州省晴隆縣發生了震驚一時的“8o21晴隆黃金專案”,涉及39名被告的非法開采和腐敗行為,案件牽連了多位政要,包括黔西南州公安局原局長。案件揭示了當地黃金開采管理的混亂, *** 問題嚴重。
晴隆黃金案,是指圍繞礦主羅澤成、羅飛等羅氏家族成員,以非法開采黃金為基礎,包括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下稱黔西南州)公安局原副局長陳家才、晴隆縣公安局原政委張繼鵬、晴隆縣黃金管理局原局長杜碧文、晴隆縣黃金局原副局長兼縣黃金公司經理彭逢賢、晴隆縣政協原主席舒騰元等多名當地官員身列被告席。
金黔在線訊報道,昨日,備受矚目的晴隆“羅家黑社會案”在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異地公開開庭審理。此次涉及39名被告,他們被控組織、領導、參加或縱容黑社會性質犯罪,時間跨度從1997年至2008年,長達十數年。以羅澤成、羅飛為首的“羅家”犯罪集團通過非法采礦獲取經濟利益,積累了大量財富。
一審法院以晴隆縣黃金管理局犯單位 *** 罪,判處罰金20萬元。以杜碧文犯 *** 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3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處沒收個人財產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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