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以下的問題,關于林地補償標準2020年,2020年永久占用基本農田補償標準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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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土地補償標準62號文件
每個省都不一樣,所以我以南通市為例。
南通市人民 *** :
你市關于所轄各縣(市、區(qū))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執(zhí)行標準的請示(通政請〔2020〕62號)收悉。現(xiàn)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市所轄各縣(市、區(qū))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執(zhí)行標準。征收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的,崇川區(qū)將本轄區(qū)整體劃定為一個區(qū)片,執(zhí)行標準為55000元/畝;通州區(qū)、海門區(qū)、如東縣、啟東市、如皋市、海安市分別將本轄區(qū)整體劃定為一個區(qū)片,執(zhí)行標準均為47000元/畝。征收集體建設用地的,征收集體未利用地的,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按照《省 *** 關于公布江蘇省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最低標準的通知》(蘇政發(fā)〔2020〕44號)要求確定。你市要合理確定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中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標準,各項標準均不得低于省人民 *** 規(guī)定的最低標準。
二、你市要認真做好新老征地補償標準的銜接,妥善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確保新的征地補償標準順利實施。加強對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管理,切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江蘇省人民 ***
2020年11月23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圖片與文章內容不符,為另一個62號文件
2020年安徽省征地樹木補償標準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規(guī)定,省 *** 組織開展了征地補償標準調整工作即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制定工作。現(xiàn)將《安徽省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省行政區(qū)域內批準征收集體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均按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執(zhí)行。土地補償費不高于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的40%,安置補助費不低于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的60%。集體建設用地補償標準與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一致,集體未利用地補償標準按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0.8的修正系數(shù)確定。
二、使用國有農(林、牧、漁)場土地的補償標準,參照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區(qū)片綜合地價執(zhí)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標準,按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各市、縣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由省人民 *** 統(tǒng)一制定,依法至少每3年調整或重新公布一次。省人民 *** 委托各市人民 *** 根據(jù)本地經濟發(fā)展水平和實際情況,制定被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等補償標準,補償標準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后執(zhí)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標準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制定。
四、各市、縣人民 *** 要切實做好新舊征地補償標準的銜接工作,加強政策宣傳解釋,妥善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確保新征地補償標準順利實施。
本標準自2020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安徽省人民 *** 關于調整安徽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皖政〔2015〕24號)同步廢止。2019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獲得征地批復,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已公告并經市、縣人民 *** 批準的,補償標準按照公告確定的標準執(zhí)行;未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按新征地補償標準執(zhí)行。
2020年臨時用地補償標準
臨時用地補償費標準
臨時用地土地補償費按照綜合地類每年2500元/畝包干。
二、臨時用地青、魚苗補償費標準
(一)蔬菜類:1500元/畝。
(二)糧、棉、油類:1000元/畝。
(三)果樹及其它類:3-6年果樹80元/棵,7年果樹以上30元/棵,新植果樹20元/棵,雜灌木叢400元/畝。
2020年永久占用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農田可以分為旱田和水田,兩種征地補償標準不一樣,其中旱田征收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征收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征收每畝補償15.6萬元。
.2020年征收林地補償標準,征收林地每畝補償13.8萬元。
2020年征收農用地補償標準,征收農用地每畝補償13.8萬元。
.2020年征收集體建設用地補償標準,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包括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如果這類土地被征收,每畝補償13.6萬元。
.2020年征收未利用地補償標準,農村未利用地包括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等,如果這類土地被征收,每畝補償2.1萬元。
2020永久占地補償標準
2020年征地補償最新標準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 *** 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guī)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shù)亟y(tǒng)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tǒng)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guī)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guī)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補償項目: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征地補償費的分配對象
(1)實行統(tǒng)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歸該集體經濟組織。放棄統(tǒng)一安置,實行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農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為被征地農民;實行平均分配,分配對象為該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
(2)已經實行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為該土地股份合作制組織的全體股東。
(3)農村土地沒有實行家庭承包經營,仍然實行統(tǒng)一經營的,其分配對象為該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體成員。
(4)征收、征用集體經濟組織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園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為該集體經濟組織。
(5)征收、征用集體經濟組織的機動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為該集體經濟組織具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新增人口。
三、征地補償安置補助費標準
1、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征用耕地的面積計算。征地前被征地單位農業(yè)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上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頃的,從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減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頃,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過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2、征用其他農用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該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的百分之七十計算;
3、征用未利用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非農業(yè)建設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對農村集體土地進行征收時,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 *** 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guī)定。
林地補償標準2020年和2020年永久占用基本農田補償標準的問題分享結束啦,以上的文章解決了您的問題嗎?歡迎您下次再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