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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申訴、上訴、訴訟、控告這五種法律活動具體有什么區別...
1、起訴:向人民提起訴訟,是法院受理案件的依據。申訴:對有關單位的決定,或者法院的生效判決不服向其上級部門反映。訴訟:在法院主持下,訴訟參與人參與的活動。上訴:當事人對一審判決或裁定不服,向其上一級法院提出的審理請求。控告:每個公民都享有的權利,對國家機關或他人的違法行為進行檢舉,揭發。
2、起訴:是指當事人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的行為。即請求法院通過審判,使被告人承擔某種法律上的責任和義務。起訴須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還須屬于受訴法院管轄范圍。
3、申訴和控告的區別:事由不同。申訴是對處分決定不服或者其他處理決定不服所提出,是對案件的結果提出的異議;控告是指揭露個人、單位或者組織違法行使權力,侵害控告人合法權益的事實并要求懲處的行為;目的不同。
4、起訴:向一審法院申請的稱謂;上訴:不服一審判決,向二審法院申請的稱謂;申訴:不服二審判決,向上級法院的控告的稱謂。以為我國法院實行兩審終審制,經過二審就是終身判決了,不服的話,只能進行申訴。
5、刑事案件中,申訴與控告的區別在于以下三點:享有權利的主體不同。提出的時間不同。針對的對象不同。但是,刑事訴訟中的申訴和控告的形式都可以是口頭的或者書面的。且申訴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只能提起一次申訴,并且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
民事訴訟法學名詞解釋和簡答題1
民事訴訟:是指法院、當事人和其民事訴訟的含義簡答他訴訟參與人民事訴訟的含義簡答,在審理民事案件民事訴訟的含義簡答的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民事訴訟的含義簡答,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產生的各種訴訟關系的總和。民事訴訟法:是國家制定的規范法院和一切訴訟參與人在審理民事案件過程中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此產生的各種訴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法一般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律關系主體:是指在民事訴訟中享有訴訟權利并承擔訴訟義務的人。民事訴訟法律關系主體有:人民法院、當事人、全體訴訟參與人和人民檢察院。管轄權異議:是指當事人認為受訴法院或受訴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對案件無管轄權時,而向受訴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轄的意見或主張。
民事訴訟的名詞解釋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雙方和其他訴訟人參加下,依法審查和解決民事糾紛案件和其他案件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此所產生的各種訴訟法律關系的總和。
【答案】:是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其他人參與民事訴訟時,人民法院、訴訟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為解決民事糾紛,保護合法權益而依法進行的全部活動,及由此產生的各種關系的總和。
民事訴訟:是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主體所進行的訴訟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各種關系的總和。民事訴訟法律關系,是指人民法院和一切訴訟參與人之間在民事訴訟過程中發生的,由民事訴訟法所調整的訴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
民事訴訟法名詞解釋
1、【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法一般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2、民事訴訟:是指法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在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產生的各種訴訟關系的總和。民事訴訟法:是國家制定的規范法院和一切訴訟參與人在審理民事案件過程中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此產生的各種訴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3、.民事訴訟法律關系主體:是指在民事訴訟中享有訴訟權利并承擔訴訟義務的人。民事訴訟法律關系主體有:人民法院、當事人、全體訴訟參與人和人民檢察院。管轄權異議:是指當事人認為受訴法院或受訴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對案件無管轄權時,而向受訴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轄的意見或主張。
4、民事訴訟法解釋的內容有哪些 保障訴權:從立案審查制轉變為立案登記制,規范撤訴行為。
5、法律解析:《 民訴法 司法解釋》是對人民法院適用 民事訴訟法 的相關問題作了全面系統、明確具體的規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來條文最多、篇幅最長的司法解釋,是內容最為豐富、十分重要的司法解釋,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來參加起草部門最多、參加起草人員最多的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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