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勞動者提出離職補償標準相信很多的網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2021年職工身份置換補償標準?也是一樣,不過沒有關系,接下來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勞動者提出離職補償標準和2021年職工身份置換補償標準?的一些知識點,大家可以關注收藏,免得下次來找不到哦,下面我們開始吧!
本文目錄
- 2021年職工身份置換補償標準?
- 辭職期間公司克扣工資,是否可以申請補償?該怎么辦?
- 京東離職員工能拿到多少賠償?
- 在一個公司上班六年了,馬上要離職,你們都拿到多少錢的補償,怎么樣?
- 公司沒給員工繳納社保,老板用私人賬號發工資,員工提出離職,有沒有經濟補償呢?
2021年職工身份置換補償標準?
一、國有企業改制職工身份置換補償金是什么?
解決了員工經濟補償金的來源問題,就涉及到經濟補償金的標準問題。根據改制主體的性質不同,其員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標準也有所不同。
(1)國企員工經濟補償金的一般標準
對于按照正常程序進行改制的國有企業,根據財企[2002]313號文件精神,"企業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 *** 有規定標準的,按照規定執行;沒有規定標準的,按照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盡管各地方 *** 出臺的經濟補償標準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其主要規定還是參考了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的具體標準為,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其中,員工月低于企業月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計發;員工月平均工資高于企業月平均工資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業月平均工資3倍的標準計發。企業經營者也應按照上述辦法執行。
(2)破產企業員工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國有企業嚴重資不抵債,不再具備繼續生產經營條件,可以申請破產,但是《破產法》并沒有將員工經濟補償金的支付列入破產企業法定清償范圍內。根據《國務院關于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國務院關于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的有關規定,在試點城市安置破產企業職工的費用,從破產企業依法取得的所得中撥付,不足部分從處置其他破產財產所得中撥付并可列入第一順序清償,安置費用的標準原則上按照破產企業所在試點城市的企業職工上年平均工資收入的3倍計算。
(3)員工經濟補償金標準
由于中央和各地尚未出臺有關改制員工經濟補償的規定,因此有關員工經濟補償具體標準將參照國有企業員工經濟補償標準。根據國經貿企改[2002]859號文件和國資分配[2003]21號文件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標準相同。但是考慮到員工大部分是事業工人身份,其中有一部分還是國家公務員身份,由于各種原因,相當一部分人還沒有開設賬戶,一旦改制后,這部分員工的退休金也是個麻煩事。因此,完全參照國有企業的員工經濟補償標準執行對這部分人來說確實欠缺公平,各單位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除經濟補償金外其他形式的補貼,具體標準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
(4)經濟補償金外的其他補償
我們注意到,國經貿企改[2002]859號文件規定中,"改制企業可用國有凈資產支付解除職工的經濟補償金等,由此造成的賬面國有資產減少,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沖減國有資本"。這個"等"字有很大學問,它意味著從中央已經認同改制企業可以用國有凈資產支付除員工經濟補償金外的其他形式補償。當然不是所有改制企業都適用于這個條件,像上述事業單位改制可以參照這一標準,尋求其他方式的補償,另外一些本身經濟補償金較少,從事危險職業、危害身體健康職業,具有某種特殊技能、為企業做出過重大貢獻的人員,可以由改制企業結合實際情況向上級部門提出,具體標準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
二、國有企業改制對職工有什么好處?
1、身份變化,職員會從原來的事業單位改制為企業性質。
2、是效益變化,改制本來就是把雙刃劍,關鍵是看領導者,有沒有水平把單位搞活。
3、是收入變化,其實改制最后還主要的還是要牽動我們老百姓的利益的,要看改制方案的具體情況是否可行,是否有利于職工收入的增長。
三、國有企業改制的流程是什么?
1、審計和資產評估:
擬改制的企業應委托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資產清查審計,對核損后的存量資產進行資產評估,并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準或者備案,確認國有資產價值量。土地使用權的評估須由具有土地評估資質的評估事務所進行。
2、制定方案:
在資產評估的基礎上,制定《企業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镀髽I改制方案》的主要內容:企業資產和人員的基本情況、擬改革方式、債權債務的情況、人員安置要求、所需享受政策及改制后企業發展規劃。
3、方案報批:
《企業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提交企業決策層通過。國有獨資企業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國有獨資公司經董事會通過;《職工安置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企業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報主管部門或者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
4、信息公示:
轉讓方持上述材料到產權交易中心登記,填報《出讓意向登記表》、《公告登記表》,簽訂《轉讓委托合同》;產權交易中心將轉讓公告刊登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或者金融類報刊和產權交易網上,公開披露有關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信息,廣泛征集受讓方。轉讓公告期不少于二十個工作日;根據公開征集意向受讓方的結果,合理選擇拍賣、招投標或者協議轉讓等方式組織實施產權交易。
5、改制審批:
經公告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后,轉讓方應當與受讓方進行充分協商,確定轉讓中所涉及的相關事項后,報 *** 部門批準。轉變職工身份和資產處置;憑 *** 批準文件到勞動部門辦理職工國有身份的退出,簽訂國有身份退出協議,落實補償金及相關事宜;憑 *** 批準文件和勞動部門的職工國有身份退出手續,到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辦理國有資產處置手續。
6、交易鑒證:
轉讓方與受讓方在產權交易中心主持下簽訂轉讓合同;在產權交易中心監督下進行資產交割和價款結算,由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割單;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產權轉讓鑒證書》。《產權轉讓鑒證書》是產權轉讓雙方到有關部門辦理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商登記、財務結算、稅務、土地、房地戶籍變更手續地必備文件,是其增減資產的合法憑證。轉讓和受讓雙方應憑《產權轉讓鑒證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產權登記手續。
7、變更登記:
持產權交易手續到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辦理國有資產變動或者注銷;委托中介機構進行驗資,持產權交易手續和驗資報告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工商注冊或者變更登記;持產權交易手續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到房產、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更名過戶。產權交易中心對上述變更登記手續實行領辦制和跟蹤問效服務。
辭職期間公司克扣工資,是否可以申請補償?該怎么辦?
如果公司因為你辭職而克扣你工資的話肯定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你可以要求賠償,但是能否要求經濟補償看你辭職的原因,下面根據本人辦理勞動工傷十年的經驗總結如下:
一、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的規定而辭職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38條,單位末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第46條,員工根據第38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向員支付經濟補償。通過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如果你是以克扣工資為原因或者依據38條辭職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如果你是因自身原因辭職的,辭職后克扣你的工資的,你不可以此為由要求經濟補償。
二、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應該賠償拖欠工資數額的50%-100%的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單位沒有及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如果申請勞動仲裁可以直接要求賠償金的。
建議:你可以要求單位足額補發工資,否則你有權利選擇向勞動監察投訴也可以選擇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京東離職員工能拿到多少賠償?
京東員工在職場自媒體發文:賠償到賬了,總共47萬,感謝!
京東員工發文稱,昨天賠償已經到賬,加上調休,年假,總共得到47萬的賠償;
他說感覺挺好的,在京東12年,離開也很感謝。
他表示,至于找工作,還是先玩玩再說了。
有人評論:只要把補償給了,那就是不是爛公司;
有網友回復:甚至可以說是好公司。
什么好事就讓你趕上了
在一個公司上班六年了,馬上要離職,你們都拿到多少錢的補償,怎么樣?
在一家公司上班六年不算多,也不算少,關鍵要看是自己提出離職,還是被“離職”,自己提出就無所謂了;干的不舒心,換一家公司也就是了!被離職就要看當初的合同約定及《勞動法》了,當然是越多越好,最好能找個律師咨詢一下!千萬別給自己賭氣。
公司沒給員工繳納社保,老板用私人賬號發工資,員工提出離職,有沒有經濟補償呢?
感謝邀請,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公司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首先是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當然你所在的公司老板既然用私人賬號給你發工資這種情況,他就有效的規避了一些證據方面的問題。比如說你要通過勞動仲裁來申請自己的經濟補償!
那么就需要提供有效的證據,來證明你曾經是這家單位的員工什么樣的證據呢?就是勞動合同書或者是每個月上卡和對方的一個對公賬號,是不是你們公司的一個對公賬號,如果是你們公司的對公賬號,那么完全是一個證據,就可以申請這個勞動仲裁。
這樣一來的話,實際上公司老板用私人賬號給你發工資,那么就很難 *** 。當然通過這金融賬戶的方式很難 *** ,實際上通過員工的證明也是可以的,一般情況下要申請勞動仲裁,你只要有三名以上的員工也是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的,也就是說這三名員工都是你們公司的員工,那么這種情況下也是完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
因為這個問題你既然沒有購買社保,那么我相信你的同事也沒有購買社保,所以說你和你同事可以一起去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一個勞動仲裁,要求所在的公司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和這個補交社保。
實際上如果本人提出離職是沒有任何經濟補償的。只有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么你才能夠依法享受相應的經濟補償,你在公司如果工作一年以上,那么可以享受一個月的全額工資待遇,以此類推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待遇。
而且除此以外,你還可以享受一個失業金的待遇。所以說這兩方面的待遇自己離職都是沒有辦法享受的,你只能等待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才可以享受到這些待遇。不過依法享受社保,也是你所在的公司應盡的義務,如果你的社保沒有交,也可以要求你的公司進行補交社保,那么這個時候申請勞動仲裁來解決這個爭議,是比較合理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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