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徐州 征收 補償標準的問題并不復雜,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徐州耕地補償安置方案?,因此呢,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徐州 征收 補償標準的一些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問題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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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上房標準?
《徐州市城市房地產開發住宅項目交付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住宅項目交付使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已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二)生活用水納入城市供水管網;
(三)雨水、污水排放納入城市雨水、污水排放系統;
(四)居民生活用電和小區管理用電納入城市供電網絡;
(五)小區內道路建設符合規劃要求和質量等級標準,與外界交通干道之間有符合標準的道路連接,并按照設計要求完成相應的道路照明設施建設;
(六)具備條件的地區,燃氣管道敷設完成,分戶管道具備開通條件;
(七)按照建設方案完成住宅小區內的綠化,因季節原因未完成綠化的,應當向市園林部門作出承諾,落實保障措施;
(八)物業服務企業和物業服務用房已落實;
(九)按照建設方案建設的社區服務、安全防范、環衛及其他配套服務設施已建成;
(十)按照建設方案配套建設的電信通訊、有線電視、郵政等設施已建成;
(十一)拆遷安置補償全部到位;
(十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魚塘被征收怎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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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塘被征收怎么補償?魚塘一般占用的土地面積還是挺多的,所以在征收的時候賠償的數額也會要多一些,在魚塘中的魚苗也需要進行賠償的,那么對于魚塘的征收具體的賠償標準是如何的。
魚塘征收補償明細
征地補償費是指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時,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被征地單位的補償各項費用。包括耕地補償費及其他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包括各類建筑物、構筑物拆遷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多年生林木補償費、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等。現在國家并未制訂全國土地征用補償統一標準。但將全國各地區的土地價值分了14檔,其征用土地補償費的標準也通常按該分類進行制訂。比如:上海的徐匯區是全國第一檔,黃石市,有兩個區是第六檔,有兩個區是第九檔,還有一個下轄縣是第十一檔。
另外各省對征地補償標準也進行了地區分類,浙江的目前不是很清楚,可以到當地國土資源部門咨詢一下,我這里有江蘇省征地補償標準地區分類表類別及地區,供參考。
一類南京市玄武區、鼓樓區、白下區、秦淮區、建郵區、下關區、棲霞區、雨花臺區、江寧區,無錫市崇安區、南長區、北塘區、濱湖區、錫山區、惠山區,江陰市,常州市天寧區、鐘樓區、武進區、新北區,蘇州市平江區、滄浪區、金閶區、虎丘區、吳中區、相城區,常熟市、張家港市、太倉市、昆山市、吳江市
二類南京市 *** 區、浦口區,宜興市,常州市戚墅堰區,金壇市、溧陽市,南通市崇川區、港閘區,揚州市廣陵區、維揚區,鎮江市京口區、潤州區,泰州市海陵區、高港區
三類溧水縣、高淳縣,徐州市云龍區、鼓樓區、泉山區,海安縣、如皋市、通州市、如東縣、海門市、啟東市,連云港市新浦區、海州區,淮安市清河區、清浦區,鹽城市城區,揚州市邗江區,寶應縣、高郵市、儀征市、江都市,鎮江市丹徒區,揚中市、句容市、丹陽市,興化市、姜堰市、泰興市、靖江市,宿遷市宿城區
四類徐州市賈汪區、九里區,邳州市、新沂市、豐縣、沛縣、銅山縣、睢寧縣,連云港市連云區,贛榆縣、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淮安市淮陰區、楚州區,漣水縣、洪澤縣、盱眙縣、金湖縣,響水縣、濱海縣、阜寧縣、射陽縣、建湖縣、鹽都縣、大豐市、東臺市,宿豫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四類土地的補償標準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0倍。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最低標準,一、二、三、四類地區分別為每畝1800元、1600元、1400元、1200元。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其安置補助費最低標準,一、二、三、四類地區分別為20000元、17000元、13000元、11000元。
徐州市失業保險金標準?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徐州現在失業金發放標準:
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按月申領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對申領時參保繳費滿1年及以上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人1265元/月。
對申領時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人791元/月。
徐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注:非自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自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因自愿離職而導致失業。
徐州耕地補償安置方案?
一、徐州市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 征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 *** 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二、 *** 征地補償管理
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征地單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征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著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
1、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放。
2、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3、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 *** 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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