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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刑事訴訟法發現新罪以后應當如何處理
- 2、批捕后發現新罪怎么處理
- 3、上訴期間發現新罪如何處理?
- 4、罪犯服刑時犯新罪如何處理?
- 5、在審查起訴后發現新罪怎么處理?
- 6、審查起訴期間犯新罪應該怎么處理
刑事訴訟法發現新罪以后應當如何處理
1、發現新罪的,應當減去已經執行的刑罰,將剩余刑期與新罪的刑罰數罪并罰處置。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可能因為相關機關證據收集不夠完整,或者是之前的案件被遺漏了,往往會有行為人漏罪的情況,也要依法處置。
2、法律分析:批捕后發現新罪需要重新確定偵查羈押期限并且繼續偵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條 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3、發現新罪將會退回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對遺漏罪行進行補充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發現新罪將會退回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對遺漏罪行進行補充偵查。
4、關于刑事訴訟法發現新罪的訴訟程序處理,存在三種不同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法院應當中止審理。第二種觀點認為,法院應當將屈某涉嫌搶劫案退回檢察院(檢察院也可以再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第三種觀點認為,應待檢察院將屈某涉嫌故意毀壞財物案補充起訴后并案審理。
5、可以直接起訴,或者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缎淌略V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批捕后發現新罪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批捕后發現新罪需要重新確定偵查羈押期限并且繼續偵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條 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批捕后發現新罪需要重新確定 偵查羈押期限 并且繼續偵查。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128條的規定,在偵查期間,發現 犯罪嫌疑人 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本法第 124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法律分析:審查批捕階段發現漏罪是可以退回到下一級的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進習補充偵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要看兩個罪中。那個罪是重罪或者那個是主要犯罪。第十六條 幾個公安機關都有權管轄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管轄。必要時,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對于漏罪和新罪,應當按照刑事訴訟法關于管轄的規定和刑法關于數罪并罰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比較以上兩種處理方式,對于已經在監獄服刑的罪犯被公安機關發現漏罪時,筆者贊同偵查完畢直接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觀點。
刑事案件的處理過程是很復雜的,其中涉及到公檢法三個司法機關,一個刑事案件,要先通過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之后,檢查機關依法提出公訴,法院依法進行受理審判這個過程,如果出現在退偵期間有新罪的,那么要重新計算偵查羈押的期限。
上訴期間發現新罪如何處理?
1、上訴期間發現新罪如何處理? 刑法 規定,判決宣告以后, 刑罰 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后罪所判的刑罰,依照本法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2、若案件由二審法院轉發至原審法院重審,并發現新罪行且檢察院補充起訴,原審法院可依法對被告加重刑罰。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3、法院判決后在刑罰執行完畢之前對犯罪分子加刑的,一般是發現犯罪分子有新的犯罪事實或者漏罪,和之前的判決合并在一起處罰,所以會加重犯罪分子的刑罰。
4、法律分析:一審被判處實刑后,說明初步認定有罪,即使被告人提出上訴也要收監執行。判實刑在判決未生效之前,法院會對被告人采取逮捕措施,在看守所羈押。不服上訴期間也要在看守所羈押,因此既然取保,就有判緩刑的可能性。
罪犯服刑時犯新罪如何處理?
1、對新的犯罪進行判刑,然后將之前剩余的刑期與新罪被判處的刑期加在一起,按照數罪并罰原則決定總刑期。
2、罪犯如果在服刑地又犯新罪,應當由服刑地的法院來管轄。行為人已經構成犯罪,已經依法執行的情況下又犯新罪的,屬于性質惡劣的,對于行為人應該嚴厲處罰,應當先減去已經執行的刑期與后罪的刑期并罰。
3、律師解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犯罪分子在監獄服刑期間又犯新罪的,可以對犯罪進行審判,法院判決后與前罪進行數罪并罰。罪犯在服刑期間又犯新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進行處理。
4、服刑期間再犯新罪,應受處理。根據法律規定,判決宣告后至刑罰執行完畢前,如發現罪犯在判決前還有未決之罪,則需對新發現的罪行作出判決。前后兩罪判決所定刑罰,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條原則,合并執行刑罰。已執行的刑期將計入新判決刑期之內。
在審查起訴后發現新罪怎么處理?
在審查起訴后發現新罪怎么處理?檢察機關可以撤回公訴補充證據,如果是其他罪名,還需要增加指控罪名。按照《刑訴法》原則規定,檢察院撤銷原公訴,將原卷宗退回公安機關,補充新的犯罪證據,然后重新由公安機關重新移送檢察院。檢察院重新審查起訴。再根據《刑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對被告人進行數罪并罰。
審查起訴環節再犯新案的處罰是數罪并罰,在最長的刑期到總刑期之間決定執行新的刑期。應以新罪的犯罪行為發生時為時間節點,新罪發生以前所執行的前罪的刑期為已經執行的刑期,新罪發生后前罪剩余的刑期為前罪沒有執行的刑期。
發現新罪將會退回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對遺漏罪行進行補充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發現新罪將會退回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對遺漏罪行進行補充偵查。
直接起訴,或者退回公安機關重新偵查。在審查起訴階段,發現有新的罪行,檢察院會根據所掌握的證據進行審查,能夠確定犯罪事實的,直接可以起訴,無法確定犯罪事實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偵查。
審查起訴期間發現新的犯罪的話檢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屬于檢察院范圍管轄內的,檢察院可以自行偵查。如果發現了新的犯罪行為,相應的偵查期限是可以重新計算的,因為司法機關必須要把新的犯罪行為也全部都偵查清楚,最后一并全部提起訴訟。
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發現有新的犯罪事實,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可以直接起訴,或者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屬于檢察院管轄范圍內的自行偵查?!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75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審查起訴期間犯新罪應該怎么處理
審查起訴期間發現新的犯罪的話檢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屬于檢察院范圍管轄內的,檢察院可以自行偵查。如果發現了新的犯罪行為,相應的偵查期限是可以重新計算的,因為司法機關必須要把新的犯罪行為也全部都偵查清楚,最后一并全部提起訴訟。
審查起訴期間犯罪嫌疑人又犯新罪的話一般都是由人民檢察院直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如果所謂的新罪是公安機關之前偵查活動當中遺漏的罪行的話,補充偵查的時間也是一個月,而且最終犯罪嫌疑人基本上是會被數罪并罰的。
審查起訴環節再犯新案的處罰是數罪并罰,在最長的刑期到總刑期之間決定執行新的刑期。應以新罪的犯罪行為發生時為時間節點,新罪發生以前所執行的前罪的刑期為已經執行的刑期,新罪發生后前罪剩余的刑期為前罪沒有執行的刑期。
直接起訴,或者退回公安機關重新偵查。在審查起訴階段,發現有新的罪行,檢察院會根據所掌握的證據進行審查,能夠確定犯罪事實的,直接可以起訴,無法確定犯罪事實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偵查。
發現新罪將會退回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對遺漏罪行進行補充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發現新罪將會退回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對遺漏罪行進行補充偵查。
在審查起訴后發現新罪怎么處理?檢察機關可以撤回公訴補充證據,如果是其他罪名,還需要增加指控罪名。按照《刑訴法》原則規定,檢察院撤銷原公訴,將原卷宗退回公安機關,補充新的犯罪證據,然后重新由公安機關重新移送檢察院。檢察院重新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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