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成都公積金的標準2015最新消息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成都市公積金標準2019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成都2015年住房公積金一般為多少
- 2、2015年成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前扣除標準是多少
- 3、2015年成都住房公積金的最新繳費基數?
- 4、2015成都住房公積金政策及辦理注意事項
- 5、2015最新成都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具體額度怎樣確定的
- 6、成都2015年公積金有幾個標準?
成都2015年住房公積金一般為多少
目前,成都市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為50萬元。職工購買首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付不低于三成。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付不低于五成,貸款利率按同期首套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
11月22日當天及以后新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調整后的利率標準執行;11月22日前已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于明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后利率。
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辦理提前還款:
1、借款人每年可提出一次提前還本申請;
2、如部分提前還款,還本金額須為5000元整的倍數;
3、提前還款不收取違約金;
4、借款人向各自貸款銀行提出申請即可。
以上僅供參考 具體信息按照實際為準
[img]2015年成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前扣除標準是多少
2015年成都市住房公積金每月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住房公積金限額為1550.43元。
2015年成都住房公積金的最新繳費基數?
2015年成都住房公積金的最低繳費基數是1400,最高是12921。繳費比例:公司和個人都是6%—10%,具體怎么確定,你問下51社保網,他們比較熟悉成都的政策
2015成都住房公積金政策及辦理注意事項
住房公積金作為現在最重要的民生政策之一,對大部分人安家置業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2015成都的公積金政策是怎樣的呢?辦理公積金貸款時要注意些什么呢?下文就是2015年成都最新的公積金政策,還有辦理公積金的注意事項,一起來看看吧。
1、7月10日起成都公積金貸款單筆最高額度提高至60萬元
根據成都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消息,為進一步支持合理的住房需求,推進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展。7月10日起,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提高到60萬元。
個人貸款額度的計算主要還是根據個人繳存余額和還貸收入比等情況確定的。一是根據職工申請貸款時上月的繳存余額乘以30。也就是說如果夫妻雙方截止申請貸款時上月的繳存余額有2萬,就可以申請貸款60萬。二是還貸收入比。職工該筆貸款的月還款額不能超過家庭月平均收入的70%。
2、公積金貸款利率下調
成都自6月28日起就下調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和五年期以上分別降至3%和3.5%,至此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創下歷史新低。
值得注意的是,6月28日當天及以后新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調整后的利率標準執行;而6月28日前已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于明年1月1日才執行調整后利率。
3、租房提取一年可提兩次申請資料取消完稅證明
只需在成都公積金中心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住房,就能夠申請提取公積金。
同時,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可申請辦理兩次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而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最高限額現在為15000元。
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取金額,以實際已支付租金為準,不受最高限額限制。個人每年可提取的金額不超過已支付的房屋租賃金額(已支付房屋租賃金額=住房租賃備案月租金金額x申請時已承租時間),且不超過申請時上月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如果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不足時,可以申請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而且租房提取不再需要個人提供完稅證明。
4、購房提取取消“一年內辦理”時間限制
按照現有的政策,個人辦理購房提取需要在購房合同備案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而現在,職工購買新建商品房辦理購房提取已經取消了“12個月內”的時間限制。
調整之后,購買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的新建商品房,在購房合同備案登記后申請提取即可;購買成都市行政區域以外的新建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款發票之日后申請即可。
此外,針對還貸提取業務,職工提前結清購房貸款本息的,在貸款結清后任意時間內可申請提取一次,不受一年提取一次的限制。提取金額不超過已結清的貸款本息金額和職工、配偶申請時上月公積金余額。
(以上回答發布于2015-08-1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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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最新成都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具體額度怎樣確定的
根據成都市公積金管理規定,若你要在成都使用公積金貸款,你需要連續繳納公積金6個月。
貸款額度執行賬戶余額30倍政策,最高貸款60萬,若你余額低于1萬元,原則上最高可貸款30萬元。
成都2015年公積金有幾個標準?
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須知:申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并在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三)申請時在公積金中心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沒有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四)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于所購住房價值的30%;
(五)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六)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七)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關于成都公積金的標準2015最新消息和成都市公積金標準2019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