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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孩子犯法嗎
打掉孩子不違法,這是個人行為,不受法律約束。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首先,我國法律沒有關于生育權的規定。其次,《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因此,女方有生孩子的權利,也有不生孩子的自由。綜合建議:首先,法律上沒有規定一方私下墮胎可以作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依據。但在家庭生活中,生育一方的問題應由夫妻雙方協商決定。女方私自打掉孩子的行為確實傷害了男方的感情。應該是因為其他原因,雙方關系破裂。司法實踐中,丈夫以妻子擅自終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因生育問題發生糾紛,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準予離婚。新婚姻法女方私自人流并不會被法律懲罰,也不會因此要求女方賠償男方。雖然女方私自人流不違法,但是人流對于女方身體危害也是很大的。并且,孩子是兩個人的,私自人流容易讓夫妻感情受到傷害也讓雙方家庭受到傷害,所以,對于男方因此而起訴離婚,法律是允許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img]戀愛中懷孕男方強行女方打掉犯法嗎?
肯定犯法!
違反女方意志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
生育權和不生育權是女方的權力。
男方沒有強迫女方生育或不生育的權力。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7條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男朋友把我打流產,他會坐牢嗎?
根據《人體重傷鑒定標準》
骨盆部損傷
第七十八條 孕婦損傷引起早產、死胎、胎盤早期剝離、流產并發失血性休克或者嚴重感染。
你的情況屬于致“流產”,是可以鑒定成重傷的。
這樣,這樣的行為最低也會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
如果沒有鑒定成重傷,則完全可以按不構成犯罪處理,不負刑事責任!
相關法條: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五條 【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兩夫妻在打胎幾天男方不管不顧堅持還要離婚這樣犯罪嗎?
妻子打胎幾天,男方提出離婚。是不算犯罪的。只能正明男方道德敗壞,是個喪盡天良的人。不顧夫妻之情,這種人還是乘早遠離,跟他離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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