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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調解方式結案是什么意思
1、調解方式結案指的是案件的雙方對案件的過程協商之后能夠達成統一的意見,統一意見之后組成雙方意見的協議,簽訂相關的協議之后,制定調解書,雙方在調解書上簽字就可以結案,并且調解書產生法律效力。
2、法律分析:調解結案是案件的雙方對案件的過程協商之后能夠達成統一的意見,統一意見之后組成雙方意見的協議,簽訂相關的協議之后,制定調解書,雙方在調解書上簽字就可以結案,并且調解書產生法律效力。
3、以調解方式結案的意思是雙方接受法院的調解,訴訟調解是在人民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就民事權益爭議自愿、平等地進行協商,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訴訟活動和結案方式。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4、以調解方式結案的意思就是在起訴以后雙方接受法院的調解,并在調解書上簽字,在民事訴訟活動審理過程中是有調解制度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庭辯論終結后,如果判決前可以進行調解,法院應該進行調解。
刑事案件怎樣才算結案
1、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在公安局,也就是偵查階段的話,偵查機關做出不予立案或者撤案處理決定的,算是徹底結案。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
2、【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結案的意思就是司法機關已經處理完了,刑事案件結案的標志有兩種,比較常見的是法院已經最終作出了判決結果,而且刑事判決結果已經正式生效,罪犯開始服刑了,第2種就是調查過后認為不應該追究刑事責任,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也標志著結案了。
3、刑事案件怎樣才能結案刑事案件的結案標準如下:(1)如果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認為案件尚未達到立案的條件,可以做出不予立案的結果來結案;(2)如果是在檢察院階段,檢察院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會做出不起訴決定來結案;(3)如果到了審判階段,法院會做出判決來結案。
4、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結案方式主要是經過調查之后撤案或者刑事法院已經依法做出判決,罪犯已經開始服刑。所有的刑事案件在結案之后司法機關都會出具結案報告書的,要么就是不起訴,要么就是依法判刑,除此之外不會再有其他的結案方式。
派出所調解結案后還能追究刑事責任嗎
法律分析:當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后,被害人一般不會違反協議。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并不因取得被害方諒解,就直接無罪釋放。但取得被害方諒解刑事訴訟以調解結案的,可以酌情從寬處理。
視情況而定:派出所出具調解書后不可以追責。經過派出所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經雙方簽字同意后,一般情況是不能反悔刑事訴訟以調解結案的。
如果當事人只涉嫌違法行為,一般和解后派出所不會繼續追究。但是如果當事人涉嫌犯罪,如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在與被害人和解后,仍要判刑,但依法對被告人予以從輕處罰;如果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就不會被判刑。
綜上所述,即使經過派出所調解并達成和解,刑事責任的追究仍取決于法律規定和司法判斷。和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判決結果,但并不能完全免除法律責任。
可以,如果經調解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簽訂和解協議后還可以保留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的權利,如果是民事案件,雙方當事人之間簽訂了和解協議的,是不能再追究對方法律責任的。如果是刑事公訴案件,雙方和解,仍然要追究對方刑事責任的,只是簽訂了和解協議以后,刑事量刑方面可以酌情從輕。
結案了,要看結案的最終結果,如果是不追究刑事責任,那么就是已經沒事了。如果你被判刑了,那么就會執行刑罰。在刑事訴訟中,為了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公安司法機關可以采取強制措施。如果你處于取保候審狀態,案件還并沒有結案。
公訴刑事案件可以調解結案嗎
公訴刑事案件可以調解結案。需要其案件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條件有因為民間糾紛引起的,且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 *** 利罪和侵犯財產罪,可能會處最高三年有期徒刑的案件;還有可能會處最高七年有期徒刑的過失犯罪案件,除了瀆職犯罪;還有犯罪分子在五年以內沒有故意犯罪。
公訴案件的刑事部分無法進行調解或私下和解。然而,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可以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由法院進行調解。在公訴案件中,刑事和解是允許的,但必須滿足特定的條件。例如,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案件,以及七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過失犯罪案件,有可能會進行刑事和解。
公訴案件私了行為是違法行為,沒有任何法律效力。而自訴案件是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調解的,自訴案件涉及到自訴人私權力的行使問題,所以自訴人既可以撤回自訴也可以接受法院的調解或判決。
公訴案件刑事和解是可以的,但需要符合規定的條件。
公訴案件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可以由雙方和解或由法院調解。
刑事案件能否調解處理呢?
1、一般刑事案件,公訴人是原告,法院不能調解公訴人與被告人的爭議。所以說,刑事案件不能調解。少數刑事案件是可以自訴的,自訴案件的原告是自訴人,法院可以進行調解。
2、我國的法律規定,刑事案件不可以調解。我們所說的調解,主要是指在民事案件中,由法院主持,民事矛盾的雙方或者說民事沖突的雙方,達成合意,由法院出具調解書,我們稱之為調解。而刑事訴訟法律關系當中,兩個主體分別是:一方是犯罪嫌疑人或者叫刑事被告人;另一方是代表國家的公訴機關。
3、刑事案件是否可以庭外調解,要看案件類型。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之規定,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
4、【法律分析】:符合規定的刑事案件是可以進行和解的,由司法機關主持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但是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或被檢察院起訴,就不允許調解。
5、刑事案件能否進行調解處理?律師解刑事案件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進行調解。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自訴案件調解的目的是促使自訴人對被告人達成諒解,自訴人諒解了被告人的行為,法院則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6、刑事案件是否可以調解 刑事案件在符合特定條件下是可以進行調解的。人民法院對于自訴案件,擁有調解權;在宣告判決前,自訴人可以與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訴。調解的目的在于促使自訴人對被告人的行為表示諒解,一旦自訴人諒解了被告人,法院將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刑事和解后案件是不是就會撤銷了?
1、刑事和解后,可以對被告人從輕處罰,不能撤銷。【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2、法律主觀:刑事和解后公安機關一般是不可以撤案的,但是符合以下情形的,公安機關可以撤案: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3、若和解已經執行完,且法院批準了撤訴請求,那么此案就徹底結束了。然而在刑事訴訟方面,如果涉及到的是自訴案件,當原告與被告達成和解后,原告有權選擇撤回起訴;但是若涉及到的是公訴案件,即使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該案也無法撤銷,僅有和解協議的達成或許能為被告人帶來積極的量刑影響。
4、刑事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如果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作出不起訴決定后案件就會撤銷。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案件立案后,當事人能不能撤銷案件,主要看案件的類型還有犯罪情節而定,如果是公訴案件,當事人是不能撤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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