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里撒網是一種常見的捕魚方式,但其是否屬于非法捕撈卻備受爭議。本文將從法律角度和環保角度兩方面來探討這一問題。
1.法律角度
根據我國《漁業法》規定,禁止使用爆炸、毒藥、電擊、燈光等方式捕撈水生動物,但對于河里撒網并沒有明確規定。而根據《水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禁止捕撈保護的水生動物,但并沒有對于非保護水生動物的捕撈方式做出具體規定。在法律上,河里撒網并不屬于非法捕撈。
2.環保角度
然而,從環保角度來看,河里撒網卻存在很多問題。首先,由于河里撒網的網眼較小,不僅能夠捕捉到目標魚種,還能夠捕捉到很多未成熟的魚苗和其它水生生物,對于水生生物的生態平衡造成了很大的破壞。其次,由于河里撒網的使用不受到任何限制,很容易造成過度捕撈,對于水生動物的數量和種群分布造成很大的影響。從環保角度來看,河里撒網并不是一種可持續的捕魚方式。
從法律角度來看,河里撒網并不屬于非法捕撈,但從環保角度來看,其存在很多問題,需要加強監管和限制。我們應該盡可能選擇可持續的捕魚方式,保護好我們的水生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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